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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於「內車道」,被後車閃大燈!

1. 高速公路當不幸發生車輛車禍,穿越衝到對向車道時,大家認為最內側車道比較有機會閃還是中,外線車道比較有機會可以閃??
這或許是或然率及幸運不幸運的問題,但是我自己認為中外線車道可能比較有機會可以閃避,所以超車後我喜歡回到中間車道~~
2. 假設:中內線車道剛好有兩台同以最高速限行使的車輛行成一個 lock,造成後車無法超車時,若被影像紀錄檢舉會不會成案"佔用內側車道"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但是我個人不願意佔用內線車道來造成自己的麻煩!!

中文不只是字面上的意義,邏輯也非常重要;"應"及"得"兩個字就差很多~~

2016新車又如何!! GPS 速度又如何!! 你的錶又不是警察手上拿,必須定期校驗的測速儀器!!

真是炮聲轟轟,
不過小弟也認為,「內車道定義為『超車道』」,
理應超車完畢後就要駛回原車道。

後車更快,超速更多,就讓他吧!
我只能說你這樣的行為非常白目。你不懂何謂超車道?電視上擋救護車的就你這樣的人不是嗎?
閃燈就要讓它....誰訂的規矩??....不讓他,他一樣會到處切...甚至路肩...

還扯救護車....我還沒遇過救護車會閃燈的,台灣有些人真是一堆藉口....

是要開多快....趕回家????趕送豆腐???趕GG???


台灣會塞車,跟內車道讓不讓的因素,有這麼大的正相關???不守秩序影響更大吧...
被閃燈代表有人比你更快 先不論速限

很多人都自認為守法在立場上站得住腳

但很多意外或是糾紛都是因此產生 這是基本駕車道德的問題

你既然沒有要超車了 讓路給人過就是了

持續佔用內車道的心態是? 某種程度上 可以被解讀成 就是不讓 不然要怎樣
chienchenghung wrote:
錯了!!

是說 "你" 在不堵塞行車的狀況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簡單說.

就是 "你" 在沒有造成後方車輛堵塞的情況下.

才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在內側車道.

你真高竿啊!!!

能夠自我解讀成.

"你" 前面沒有塞車的狀況下.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

我可以跟你說,這個法的原意,的確是"你" 前面沒有塞車的狀況下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

而不是"你"不堵塞後方行車的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

法規的設計,一定不會讓"違規行為"合理化,這是常識。都以最高速限了,還要超車,勢必超速。法規絕對不會設計成讓違規行為是合理的。這也是你最後說的,沒有時速超過100還被開罰過的原因。用邏輯判斷一下,不難理解。

超車道,不是拿來超速用的

你如果不相信,你可以行文交通部請交通部,請交通部解釋條文。

artdink0105 wrote:
閃燈就要讓它....誰訂的規矩??....不讓他,他一樣會到處切...甚至路肩...

是要開多快囧....趕回家????趕送豆腐???敢GG???


台灣會塞車,跟內車道讓不讓的因素,有這麼大的正相關???不守秩序影響更大吧...


就是有人抱持這種想法
小弟才相信樓主所說的以最高速度在內側車道巡航
根本天方夜譚

以最高速度巡航還被後車閃燈機會高?
或是使用超車道被慢車擋住機會高?
在台灣是下限容易刷新?
還是上限容易被刷新?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不是行車秩序?
你自己都知道是超車道.雖然前方無車.但是背閃燈了.表示你慢了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大家互相配合一下,不就好了!
開在內車道的人,超完車有空檔就回到中線巡航,
至於後面飆車的人也不要太白目,看不到前面車輛狀況就在那邊閃大燈,是在閃三小!
中線有空間順暢的話還是切回中線讓後車超
不要管人家有沒有超速了
讓出超車道是個基本的行車原則

理想中的超車道是不設速限的, 或是速限比中線高
但是一定會被濫用, 還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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