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那還是新北市的警察比較有人情味(?),因為我檢舉違規停車當日的上午七點、及晚間六點,各送件一次。結果...警察回信說:當天只能檢舉一次。不過 話說回來~~那些說有結案的。我也提好奇,對方車主究竟有沒有收到?因為 從收到mail結案後~那位車位仍然是違規車停(整整一個月還是違規停車)當然還有是持續檢舉就是了...
紅線標示不清?警察不是笨蛋.如果紅線標示不清, 警察是直接回答說因為紅線不清楚. 所以不能開單.所以之前還打 1999 讓市政府來重新劃紅線.....至於罰單... 就理虧了還有甚麼比例原則?如果巷弄失火, 紅線違規停車造成消防車或救護車無法進入這樣也可以來跟紅線違規停車的人要求比例原則求償嗎?stan1389 wrote:首先我先聲明自己不...(恕刪)
stan1389 wrote:首先我先聲明自己不...(恕刪) 因為你敦親睦鄰沒做好, 所以故意不叫拖吊, 讓你在那邊停三天..一般有防礙的話, 附近的居民早報警拖走了, 哪還會讓一具礙障物堆在那邊三天.罰單, 小型汽車需繳交拖吊費900元,保管費100元/半日, 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