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自私者會無視行為造成不特定大眾之影響
片面地用個人多重標準去選擇性(利己)解釋其行為
因此他們的藉口就常常只有一樣而且還不是重要的那樣
這表示他的思維心態中其實只有他自身需求
所以它的論點中沒有"比較"需要性可言也就是他人之需要或多數整體考量等
因此退到有明確定義的法規逃避其他標準檢視會帶來的負面思想
任何事都可以找到說法與解釋說服及安慰
其實是這類人能生存至今最強的武器
我什麼時間地點做什麼事都是對的
因為是"我"選的絕對不會有錯(該目的才是其解釋的背後真正用意)
道德有誤我就用法來解釋
法律有錯就在換到理或情
反正在那一個角度或標準能成立該藉口合理化行為我就退到此
這就是其厲害無敵之處
反之要攻擊別人成立問題亦然
公車上讓不讓位給別人其實都不犯法(別說你要佔司機駕駛座)
可是讓給特定較需要者有些人卻有社會共識這不就是公德問題
但換成別的行為與場所某些人就失憶突然不會類比了
其實不為別的~因為不想而不是不知
道路、停車場、巷弄的主要用途這些人怎會不知道
但因為要採利己解釋
所以隨便找個說法打發掉(不管是少見特例或特別應用方式)
將標準下探並簡化設定成"個人"有正當理由+"未違法"就等於可以使用
沒有後續這些衍生公德心問題
忘記了這些公共建設有其他人使用與存在
miamivice wrote:
這跟公德的確有關
有些自私者會無視行為造成不特定大眾之影響
片面地用個人多重標準去選擇性(利己)解釋其行為
因此他們的藉口就常常只有一樣而且還不是重要的那樣
這表示他的思維心態中其實只有他自身需求
所以它的論點中沒有"比較"需要性可言也就是他人之需要或多數整體考量等
因此退到有明確定義的法規逃避其他標準檢視會帶來的負面思想
任何事都可以找到說法與解釋說服及安慰
其實是這類人能生存至今最強的武器
我什麼時間地點做什麼事都是對的
因為是"我"選的絕對不會有錯(該目的才是其解釋的背後真正用意)
道德有誤我就用法來解釋
法律有錯就在換到理或情
反正在那一個角度或標準能成立該藉口合理化行為我就退到此
這就是其厲害無敵之處
反之要攻擊別人成立問題亦然
公車上讓不讓位給別人其實都不犯法(別說你要佔司機駕駛座)
可是讓給特定較需要者有些人卻有社會共識這不就是公德問題
但換成別的行為與場所某些人就失憶突然不會類比了
其實不為別的~因為不想而不是不知
道路、停車場、巷弄的主要用途這些人怎會不知道
但因為要採利己解釋
所以隨便找個說法打發掉(不管是少見特例或特別應用方式)
將標準下探並簡化設定成"個人"有正當理由+"未違法"就等於可以使用
沒有後續這些衍生公德心問題
忘記了這些公共建設有其他人使用與存在
整棟大樓最切中要害並符合標題的回文.
台灣普遍多數人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想法.
"合法卻不道德" 的事情.
在台灣是隨處可見. 天天遇的到.
因為大家都把整個台灣當作是自家的客廳臥房.
忽略了所謂 "公共建設" . "公共空間" 是所有人都可使用.
眼裡看到的. 腦袋想著的.
永遠都只有 "自己" .
完全無視其他使用者.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