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紅 wrote:身為也是重機車友,...(恕刪) 有委屈是沒錯!!!應該找正確的方式來解決~~衝撞體制就太偏激了!! 就是錯了!!錯了就是錯了~~還有辦法說...........誰叫你先做錯!!!---------------------------------------------------------怪了..發生糾紛時.一方罵人!!一方打人!!01上有很多都會說... 打人就不對了!!你應該是去告他汙辱~而不該出手打他!!相同的邏輯放在重機上國道上...風向馬上改了~~
真是受不了一些四輪駕駛人的心態車小肉包鐵所以不能上,人家沒繳稅嗎?那砂石車是不是也要禁止小車上國道對他們車來說一般小轎車的板金是不是跟肉包鐵差不多?廢話理由一堆假好心其實都是怕自己哪天不小心撞到人....講的好像很擔心別人其實根本擔心自己那滿街的150以下就不會出事?養得起車是不會保險嗎?是不會眼觀四面嗎?我自己也有重機駕照(重機已出售)家裡兩台汽車出遊多幾台重機路上可以少掉多少台汽車佔的路面?超速違規路肩依樣抓到吃罰單,稅一樣繳,停車位依樣難找但他們還是願意犧牲舒適頂著烈日風沙下雨只為了享受騎車的樂趣到底一般死老百姓是有甚麼資格不准人上路?礙到你嚇到你了嗎?車跑不到最低速限嗎?比你慢嗎?愛鑽愛飆到200要死讓他們去死阿關你屁事? 夜間超跑飆到300的都有你管得著嗎?現在只是政府公務員太爛,沒利益的事都擺著全世界高速公路對重機也都是開放的居多.台灣就是這麼多一堆自私自利的駕駛人才會交通差跟車種無關.
大翔黑熊 wrote:很多紅牌重機都說他們的限制跟汽車一樣,所以應該比照汽車可上國道,但是關鍵的「收費」、「稅金」、「觀感」,這三頂紅牌重機騎士有讓政府跟窮百姓滿意嗎? 看了大大的發言有點感覺也可能是目前重機想上國道卡住的問題。台灣的法律建築在情理法上,普遍國外法律以法理情處理。我開車 (16 Q5) 也擁有過重機 (13 Yamaha FZ8N)我個人認為要不要上國道,既然是法律給予的權利應為個人的自由。別誤會,我以前在美國上班騎110公里、單程、每天來回。但...台灣的交通法律 有"應注意而未注意" 和 "過失傷害或致死" 這幾條條款,導致目前有一部分駕駛者不願意重機上國道。就像您剛所說的。 萬一真的很不幸的發生了擦撞,且並不是汽車駕駛者的錯誤而導致傷殘或死亡。 汽車駕駛者也要負責。這部份我看來也是不合理的。在美國,肇責判斷才是賠償的依據。 換句話說,今天重機違規導致車禍,若重機全責,重機駕駛者付所有的費用,就算他再見了也一樣。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保護弱勢的條款,行之有年。 在台灣要改,恐怕很難。這就像現在中國大陸對電瓶車的法律一樣。如果與電瓶車發生擦撞, 不好意思,就算電瓶車全責照樣要賠錢。為什麼我知道?? 因為我在上海兩年多了,現在看到電瓶車亂騎,都只能閃得遠遠的。各種違規、亂象,甚麼鳥事情都會發生。有時候不得不佩服到底哪裡來的腦子可以做出這種愚蠢的事情。我也問過當地的交警,為什麼會有這種條款?人家只回答"因為她騎電瓶車,是弱勢,你開車,要有同情心。"標準的情理法,您認同嗎? 因為我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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