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在講第三人。沒想到版主在說自己...警察跟急診室一樣,是有優先序的。上次我遇到小碰撞,警察有表明現在雨天車禍也不少。我就跟他說,請您先處理重要的吧。我跟另外一個車主就到旁邊的7-11喝咖啡聊天等警察來。交了朋友,也沒啥壓力,多好!
不知道要申訴什麼 警察不是便利商店 他本身有勤務在他如果在處理事件 你隨摳他要隨到嗎?那其他人呢?距離不是問題 問題是他有其他勤務 除非有緊急事件才會摳休息或休假還在的的員警出來支援原本備勤人員都出勤去了 剩下值班台 那他把派出所丟了來處理嗎再被申訴派出所內無人?門口被停車不是緊急事件吧 你很火大 是要對車主 不應該是對警察除非你證明他們在派出所內閒閒沒事做 你再來申訴五分鐘距離 自己過去不是很方便嗎?順便監督是不是偷懶替別人想想再說吧!!!
是違規停車嗎?不是的話你欠砲轟?還台中的警察要特別處理這種事情?跟其他縣市不同?警察是全民公僕不是你家私僕 不是為你而生如果給大家知道你車停哪 看會不會有人天天找你有無違規欠轟konkon3141 wrote:事情是這樣發生的今...(恕刪)
50分鐘才到 大概就是比你這件鼻屎大的事情還嚴重一百倍吧不是只有你需要警察的時候他們才會有事要忙警方不需要向你道歉這是公務部門 先後順序 輕重緩急台灣真的是鬼島 公部門執行公務 還要跟你道歉XD?你以為人力都閒閒沒事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