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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車禍被提告過失傷害了,很困擾~"~


yuki1433 wrote:
這個判定樓主錯也太奇怪了吧? 如果我騎在路肩 等轉彎的時候旁邊有汽車 我去撞他 這樣算汽車的錯嗎?(轉彎不可超車)

影片中 如果機車正常騎 應該不會擦撞


是可以超車
只是依法規
我必須先輕鳴一聲喇叭或是閃一下大燈(夜間較適用)
前車駕駛知道後 向外側車道閃避讓開可超車的空間後
後車才能進行超車,並至少需間隔半公尺以上的距離

總結來說 是小弟沒依照超車sop而發生擦撞

pickyricky wrote:
大大 有確認阿伯...(恕刪)


這個當初第一時間警方到場後
都有確認了雙方的駕照以及進行酒測
我們雙方酒測值都為0
影片看起來,那台摩托車看到車禍的沒啥反應真奇怪?
老人家偏掉會不會是那台黑色摩托車的關係?
找看看附近有監視器沒。。

諾2028 wrote:
洗腎跟車禍無直接關連,絕對有間接影響,有經過急救或大手術,藥物對人體會有些傷害後遺症,加上老人家本身體質弱,又有慢性疾病的話,很有可能是術後造成需洗腎

我遇過幾個案例,保險額度如果夠的話,像樓主這被告當事人,都會去跟保險公司溝通,要保險公司賠錢了事,我遇過當事人是認為;我花那麼多錢買保險,就是要省麻煩買保障、既然額度夠賠,你保險公司還讓我被人告進法院,那我幹嘛跟你這家公司買保險?供參


其實您想的和我原本心中想法一樣
像婆婆雖然有糖尿病未達洗腎標準(只是不知道嚴重程度與否)
但車禍後經急救用藥後而開始洗腎
我也是認為有間接影響

但保險公司那裡
有種對方要告我 那是我的事 請自理
等待民事庭後 他們就會接手
但我想的和你一樣
我保險額度都有保夠
就是希望萬一不幸有事故時
能給自己和對方都有個保障
結果我還因為和解談不成要走上法院

但您遇上的案例跟保險公司溝通完都能有順利的解決嗎 ?
其實車禍和解處理可以完全看到人性黑暗面,幾年前內人機車要迴轉不小心與對方騎機車擦撞,對方30歲左右補習班女老師腳踝骨折(非粉碎性或穿透性骨折),到醫院時對方也是女老師的姊姊還一直道歉說她妹妹因為感冒不舒服吃了藥之後可能神智不清反應遲鈍導致車禍,造成大家麻煩,讓我們誤以為對方還算明理之人,對方聲稱休息約一個月,期間去過對方送禮探訪很多次,對方態度也很和善,但是到了要和解前幾天對方開出五十幾萬的賠償要求(各種你想得到想不到的名目都有),到警局調解委員會時完全看不出為人師表的修養與善良,變成另外一個人拍桌大罵三字經連警察都出來制止請她在警局不要太情緒化,說到底就是要錢,剛開始雙方共同協商提出要求,接著調解委員分開雙方單獨溝通,最後以30萬和解,調解委員還安慰我們說:30萬確實高於一般行情許多,但就看你們要不要繼續跟她們耗下去或上法院,或者花錢消災直接和解。
所以,請相信我,車禍這種事只要有人受傷,到最後都不是在爭論誰對誰錯,誰侵犯誰路權,肇責部分的參考比重非常小,都是在談錢,協商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或勉強接受的價格,套一句調解委員當場說的:如果想和解,現在都不要去談誰對誰錯了,直接談和解金。
天使殺手 wrote:
輕鳴一聲喇叭


千萬別按喇叭

按喇叭導致前車阿北驚嚇摔車


這個新聞之前有報過案例



最好的是趕快路邊停車等老人家遠去在上路

01 有人分享過各種碰瓷或各種意外的案例發生

遇到三寶, 最好還是敬而遠之
該賠的要賠,但不該賠的也不能獅子大開口
下面的新聞,就是很好的例子

http://udn.com/news/story/7321/1743794-失明無關車禍-索千萬判賠5萬



天使殺手 wrote:
像婆婆雖然有糖尿病未達洗腎標準(只是不知道嚴重程度與否)
但車禍後經急救用藥後而開始洗腎
我也是認為有間接影響


其實這一點法官就會要你們證明急救用藥中的哪一款與洗腎的關連性。
要告民事你要舉證使用的藥物種類與數量

需要請專業醫師來證明有危害的確切資料。不然很難判賠.


不過 當時 阿嬤轉彎的弧度過大,加上 無照駕駛,而且家屬 也有意要誇大其傷勢來求償。

警方並沒有採信 其家屬的說法,警方的立場並無判定誰對或是誰錯,但是..... 警方有告誡 對方,他們比較不利,如果對上法院,他們反而有可能要賠我們的。 後來.... 對方家屬才店店。








險路勿近 wrote:
觀念可能要改一下,肇責跟駕照沒有關係,無照就是直接開六千罰單,但無照不代表無條件背百分之百的肇責~
,...(恕刪)
天使殺手 wrote:
其實您想的和我原本...(恕刪)


桌上躺的好幾份車禍和解書 都是保險公司寄來的

我還是稍微多說明一下吧 也供樓主參考

1.所謂保險公司不用付錢 是指當下不用付錢 也不需要付全額
反正官司可以拖兩三年 這段時間 光400萬利息就可以賺不少了
所以不是你苯 是保險公司夠精明
這段時間 受傷家屬會退讓 肇事方也會被威脅自己賠 法院方也會施壓
保險公司只需要冷眼旁觀就好
拖得越久 對保險公司越有利
這是業界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

2.保險公司也有所謂的KPI SOP
也許一線理賠不知道吧
理賠部有分一線理賠 組長 後面的理賠主管 精算師等等
其中理賠和組長都只有小小的權限
如理賠金額簽核上限等等
說穿了就是砲灰 當客服被罵的角色
負責拖時間 打雜等等
誠心的建議樓主 快把理賠主管拖出來
案子的速度才會快一些

3.過失傷害哪有一定判緩刑或是易科罰金的道理? ^^
真這樣 法官讓各位鄉民去當算了
千萬不要拿自己的未來開玩笑
該做得快去做
不然要是形成法官心證
認為你犯後態度不佳 就不是鬧著玩的了

4.最後不管你怎麼玩 如果法官最後判賠400萬民事 你或保險公司還是要賠
所以別浪費時間了
如果保額夠
趕快逼保險公司去處理吧
保險公司還會去閱卷等等
手上的資源比你個人多太多了
千萬別被唬了...

給樓主一個定心丸吧 進了法院 這CASE不可能有400萬 醫療只需賠自費項目 車子還要算折舊
洗腎跟車禍也不會有直接關係 這個病歷上都會寫
跟對方多溝通吧
如果對方不講理 該做的有做就好了
真的進法院 對方幾乎拿不到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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