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825477 wrote:政府缺錢,人民當提...(恕刪) 請問這跟政府缺錢有什麼關係已經有警告牌告知有照相他還是要衝.被拍只能摸摸鼻子難道要像國外的無限制高速嗎情況就像今天軍營禁區要停車受檢已有警告牌告示要停車受檢但你還是要往前衝被軍人開槍打死也是剛好而已
我記得是有案例,有人超速被拍,被偷拍的去按鈴控告該轄區利用偽裝車將攝影器材放在草叢偷拍,執法不透明化,違反誠信原則,法官調閱現場周邊確實無超速取締告示牌,判決罰單無效,後來就衍生所有照相設備要於器材前不知多少距離,公告設超速照相取締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