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la0620 wrote:搞不好當時他有酒駕或車上有毒品或本身是通緝犯或開贓車⋯諸如此類 你想太多了!樓主再增個15萬里程經驗,面對同樣事時肯定會有截然不同處理方式!不管誰對誰錯,一開始起先我也認為直行路權較大! 但看了那篇新式法令建議,我也抓不準究竟是汽車路權大 或機車路權大。 <===這是法律層面至於後續糾紛,不管誰對誰錯,就水火不容之勢應聲而起!這也很正常吧?(雙方要怎麼喬 就讓他們喬啦! 我比較不欣賞的是樓主還載位女性友人,根本是置女性友人於危險之中)(倘若我要是像樓主那般這種小事都要計較,一趟路下來我可能要十幾小時才能到家。原本只需兩小時就可到家)(我比較著重對抗那種極惡劣的駕駛。 或路上亂撿奪命障礙物。北部的路感覺很少奪命物。大都市這方面還是較好)如果將那精力用於去噹去嗆路邊隨機亂開大開車門欲造成後方騎士嚴重傷亡這類,我覺得反而更有CP值。(我也常兇這些三寶阿! 不過又被他們兇回來 沒辦法 他們有法律撐腰,縱使不用一兩分鐘就能完結他們滴性命!我也無法說動手就動手) <=== 我是那種吵架都吵輸的類型啦!是人都會有情緒的啦! (如果樓主一路就都靜靜 對方還硬要挑事,這就真的比較有你所言那種機率)但情緒被挑起了! 哪怕是正常人,有時都會激動過頭吧?當然樓主也是看對方屬於比較善良型的啦! 如果是那種動不動就放冷槍 (就那類殺手之類)或整車子人手一棍 一槍 一刀之類的 樓主還會那樣跟對方嗆下去?(他又不是我 怎會有這勇氣呢? 也不是我與法王大大這類一個打好幾個的身手。 況且就算是我 後面有一名女性友人 我也得先確保女性朋友絕對安全 我才能動手吧!!!)(不管怎麼看 我都覺得汽駕就是一名很正常的一般人 聯想到毒品 酒駕那些 是有點過了。) <=== 如果你常跟我一樣 跟蹤那些飆車族 死屁孩 小混混 死酒駕的, 應該比較會跟我有一樣滴觀點! (別問我為什麼跟蹤他們,我只恨所謂的法律讓他們有生存權!未來不知何時何地 又會害了無辜善良之人喪命!!!)如那些撞死無辜的死飆車混混 在未造成無辜傷亡之前 他們就GG或重殘了,不等於無辜就不必蒙難。對吧!只可惜‧‧‧ 這世道連罪大惡極江湖敗類 也受法律輕饒! 更不必說這些飆仔 酒駕仔了!!! 撞死五六七八個 搞不好也是判個幾年就出獄啦! (我是指我討厭的那些惡劣駕駛! 與本樓影片完全無關! 本樓影片兩造駕駛 都是很一般的人! 機車駕駛應該里程數不高 再加有記錄器 就會陷入一種好像有無敵星星護身情境中。 也是運氣好 遇到的不是那類更激動 更一無所有的!!! 一無所有的已經沒什麼好失去了‧‧‧ 什麼事都做滴出來!!!)本例中最惋惜的就是機車上的異性朋友!!!理論上 應該還是能認識月入三四五十萬 清白之身(就很潔身自愛 都沒乳突病毒) 行俠仗義 成熟樸素 吃苦耐勞 遇到事情第一時間能採取最佳處理模式 真心愛護她滴安危 重視她滴安全 高約185 大概金城武十倍帥 這類男孩子朋友!!!===我是有認識一名外表三千萬倍林志玲以上的女孩子嗯 她的內在也很世俗 就是認為塵世間的血氣方剛匹夫之勇 才叫做"男人"‧‧‧所以在她眼裏 我根本一點都不是男人可她從來不知道在她眼睛看不見之處那些所謂很勇的男人都不敢做的事‧‧‧ 都是我在吃苦當成是吃補!(甚至某部份很勇的男倫,都只會做表面功夫! 沒利益可圖之處,就GG 真面目了。)人家正義哥系列被拍到一次 就是正義哥!我正義哥系列都快邁入七八十次了‧‧‧沒被拍到半次!踢公北阿‧‧‧救救偶‧‧‧唉 一時間突然聯想到多年前往事!一時有感而發 勿怪!!!很奇怪,連她‧‧‧ 也只能是這般塵世中人的內在!!! 唉‧‧‧
Latios_JP wrote:現在三寶迴轉不讓直行車,被按喇叭就惱羞逼車,是有沒有這麼可憐啊???還要直行車讓他過?(3分46秒~4分38秒)一次就算了之後還一直逼過來逼了好多次 惱羞的根本是你自己吧那麼遠就看到車子在迴轉了還要衝上去長按喇叭你不是吃飽太閒就是嘴巴癢想找人嘴個幾句取暖太失敗了
中原一點紅 wrote:沒記錯的話,應該是今年3/6因為B牌與T牌發生事故後,經過01鄉民ivoteing 後修改的法律只要是轉彎車就有優先路權,如果是T牌更享有絕對路權,所有直行車必須禮讓;而且只要直行車有超速嫌疑,更是直接剝奪所有路權且不得上訴 直行車必須禮讓轉彎車+1樓主只要到路口前確實減速到10公里以下 應該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小心超速會讓直行車失去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