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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遇到硬要插隊的駕駛


omio wrote:
已經蓋大樓了,我這...(恕刪)


有法規可以參考嗎?
我沒看過這種說法
我只有找到下面的條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七條
汽車自交流道、服務區或休息站進入主線車道時,
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
並先利用右側加速車道逐漸增加車速,
判明交通情況確達安全距離,
方得駛入主線車道。

道路路權歸屬大原則都是主幹道先行
不知道您的說法是有所根據
還是只是腦補規則呢?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caesarchen17 wrote:
今天早上在高速公路...(恕刪)


有時候可想想~~生命,財產,心情是否有必要為了一個車身五公尺計較??

如果因此車被撞~~人受傷~~心情更差~~這樣有比較好嗎?

我個人認為開車是互相的~~快~能快多遠~慢~又能慢多久?




檢舉很簡單啦
只要寫違規事實, 地點, 時間, 車號就可以了
附上影片
違規事實直接就是
1. 未依規定切換車道
2. 危險駕駛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

交通就是互相禮讓~
交通就是互相禮讓~
交通就是互相禮讓~


這真的還好吧...
人家一開始也是客氣的打方向燈只吃一點點車道再等你讓
原則上沒有切得很兇狠又有打方向燈的就讓給對方就好

請樓主自己看第36~37秒,對方其實回不去原本車道,
他後面的休旅車已經預期他要左切車道所以跟上把位置卡住



雖然樓主先佔到車道
但對方還算客氣其實讓一下不會怎樣

選擇不讓或是事後喇叭閃燈
就要有心理準備看誰比較硬
或是像樓主事後不開心
自己衡量囉
閃大燈表示你的不滿!

你都挑釁他了…他不急煞回應你怎行~~~

在塞車的情況下,
車距放這麼大,
讓人不切入也難……

wubird wrote: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恕刪)


+1

這又不是你排隊排很久

然後別人狠插

不過小弟還是會讓內側車輛先行外側

因為他們可能是要下交流道的(先下後上)

路段車子多

就多禮讓一些吧

除非是那種吃人夠夠的

那就另當別論
行車紀錄器是啥牌子阿,雨天的影像蠻清晰的,
你閃他大燈,他急停來回應你,你來我往有什麼不對??

如果你不想他急停你,你應該不要閃大燈的 這樣閃有何意義??

caesarchen17 wrote:
今天早上在高速公路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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