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oss888 wrote:
從照片看來...車主...(恕刪)
其實
只有政府官員希望重型機車變成一輛汽車
這樣他們才可以偷懶
不需要在現行的制度/法規中加入對重型機車適合的條款&規定
反正直接套用就可以啦
想想看
如果今天是塞在車陣中
重型機車還是一輛佔據一個車道的直線排列
不是塞的更厲害嗎?
此時就應該發揮機車體積小的特性
讓二部機車可以並排行駛
才能減少佔用道路的面積
mika77 wrote:
回應Allea-k當...(恕刪)
你們一直在意當時總統令已經公告實施
但在公部門而言
新的行政規則沒有發布之前
本來就是按舊法實施
那些路段開放,那些路段不能開放
省道的規定權限是公路總局
地方道路的開放權限是地方縣市政府
如果今天地方縣市政府決定不予開放
那有抵觸總統令或立法院決議嗎?
當然沒有
因為那屬於地方自治的權限範圍
非屬中央
反之,
如果中央政府沒有開放紅牌重機行駛平面快車道和快速道路
而地方縣市政府執意片面開放轄下道路
那地方縣市政府的開放就是抵觸中央法令
是無效的
如果重機開放的成效不符公部門的期望
收回路權一定要再經過立法院決議,總統令公告嗎?
其實不用
因為地方縣市政府直接收回轄下道路的開放權就可以了
"原則開放,例外禁止"
原意是不抵觸"地方自治法"第18條直轄市自治事項相關規定
我想你應該也有在車陣裡面吧!
如果你有被小弟的緊急煞車嚇到,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小弟當時真的被那位穿著紅色衣物的騎士嚇一跳!
當時開著貨車,上面載著農機及一些器具.
原本我是開著慢車道上,因為看到後視鏡上有一群騎重機車的人仕.
想說切過快車道,或許會比較好.
正準備打方向燈,就忽然看到一輛重車從我駕駛座這邊的車邊切入.
請問大家一下,如果今天換成你開車遇到這種狀況.
當時的反應會如何!
小弟的反應比較不好,所以採用緊急煞車的方式.
這位騎士不把自己的生命當成一回事,我可需要這一條老命顧家阿!

上次在往玉井的快速道路也是這樣,這次也是!
我真的對那種所謂的正當性駕照提出相當的疑問了.
以前沒重車牌的時候,那些騎重車的仁兄可都很注意行車跟速度,
怎麼現在開放卻變的就像沒政府的!
不好意思,發表一下心中不滿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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