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畫面中,行車紀錄器畫面就兩個車主,一個是白色車主,一個是藍色車主
而第一篇的畫面則是後車用手機拍的
boneman wrote:
怎麼看都不合邏輯阿這...(恕刪)
因為如果當下警察並沒有判處AUDI車主危險駕駛等刑責(法律名稱恕小弟較為隨便)
而是簡單一張罰單3000-6000處罰解決
是否是因為警察是當時情況了解後的判決?
因小弟認為女性駕駛報警時講很明白了,警察到現場卻只是隨意看看而不是去了解為什麼AUDI車主一直撞藍色車主,這樣警察素質也太...
bruce300 wrote:
被噱也是應該的. 怎...(恕刪)
我知道是後方車拍的,所以第一則影片我完全沒說是女方駕駛的記錄器
當然我自己疏忽掉是後方司機用手機拍而飛行車紀錄器...
但問題重點並不是在用什麼東西拍下
而是為什麼是事隔半個月才又拿出來講
shinobi450 wrote:
蘋果報導蠻詳盡的,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