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第一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段話明明就只有規定"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車速而已, 完全和路權無關
行駛於內車道就是在"超車", 超車才有路權, "行車"是沒有超車道路權的
不能拿"速限規定"去推翻"路權規定"
zooplus wrote:
A...我覺得大有關...(恕刪)
是的,龜車無論在那一個車道, 都會造成車速變慢,後車要繞過它,會造成車流擾動
在英國, 稱這種不願變換車道者, 稱之為 Lane hoggers
hog 指 To take more than one's share
英國高速公路的官網指稱
Lane hoggers 總共浪費掉 1470 miles 長的道路 , 也就是英格蘭道路總長的1/3
此話怎講呢??
80km/h=1.3km/min=22.2m/sec
100km/h = 1.6km/min = 27.7m/sec
120km/h = 2km/min = 33.3m/sec
如果有這個速差存在,一秒鐘兩台車就拉開 5.6 m 的距離, 也就是一台美式大型Minivan 一個車長的距離
5.6m/sec=20km/h ,每小時會拉出20km的差距,這20km可以讓車距50公尺的車,400輛通過
如果龜車再阻擋了超車道, 讓後車無法超越, 一個車道每小時阻擋了400輛車,三個車道,每個小時總共減少1200輛車通過
這樣,如果有一台車佔住圖中的紅框內不離開,後車無法超越,就製造了車羣, 一個個的車羣,切割許多"閒置無車"的空間(如圖黃框), 造成道路浪費

"行車靠右"是最基本的規則
有這條規則,才能建立車速分流,內快外慢的原則
道路空間是有限的
如果放任三個車道隨便行駛, 會把連貫的道路,切割出許多"無車空間",
超車需要有安全車距, 被切割成片斷的無車空間,兩車併駛,後車無法超越.不能行車,形同道路封鎖, 是被浪費的空間,如圖黃色框框內的無車空間
如果沒有行車靠右的規則, 一台車就佔用一個車道, 蓋再多車道都不夠用

如果每台車都能儘量往右靠,後車就能進入黃色區域.
車速快就超越後靠右, 車速慢或超不過去, 降速後變換車道到右方車道, 一樣靠右行駛,把左車道讓出來,就能把原本切割成一段段的車道,組合成為完整,連續的車道,能騰出更多車道空間,給後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