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友善與否真的非常難以界定
因為每個人的感官皆不盡相同
與其說是不友善,不如說是害怕
害怕什麼?
害怕遇上不想遇上的事
今天道路交通管理部門在車輛事故責任認定上已經採絕對路權主義,很可惜的,在法院判決上,各地各級法院卻是各吹各的號,各打各的鑼,同類型的事故在台灣頭和台灣尾就是會出現完全相異的判決
這和什麼兩輪.四輪完全無關,而是和承擔的風險有關!
好,就算四輪駕駛人是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者希望保障自己的權益和降低風險自是有其原因與背景,其來有自!
今天台灣的交通法規因為政府的政策而逐步在改變,如果我們回到50年前,台灣的道路是不是沒有這樣多的車種管制
不必說什麼其他的,連牛車都可以自由的在路上走
這樣是否可以解釋為台灣在50年前很先進,而50年後的今天反而不先進?
為什麼時至今日,我們有了道路.車種的使用限制?
台灣面積36000多平方公里,至2006年底,小客車超過500萬輛,輕重型機車近1800萬輛,台灣的機動車輛數幾乎比台灣的人口還多,大家愛談先進國家,敢問有那一個先進國家車輛密度超過我們?
在無法全面改革道路系統因應這麼高密度的機動車輛數之前,則車輛分流就是必要之惡
閣下引改裝車上路為例,政府並不是沒有任何措施針對改裝車進行管理!
至2006年底台灣的小客車超過500萬輛,敢問,我們有超過總數10%的改裝車50萬輛在路上走嗎?
並沒有,但政府現在不也是對改裝車輛的限制予以明確化和法制化
為什麼要針對不到10%小客車予以明確的管制?
因為不予管制,這不到10%的車種可能因為不當改裝危害自己與另外90%自小客和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自然也可能危害閣下的安全!
今天閣下爭取路權,在道理上絕對站得住腳
但我無法認同的是做法
要爭取法律的限制解除希望有法理上合法的地位,,閣下的團體依法合法申請集會遊行來表達訴求,然後再將非法的行為解釋為合理的抗議活動
孰可為,孰不可為,皆由諸位自行決斷,諸位眼中還有法嗎??????
當日的行為是違規,不是違法?
對不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是法律
而法律是道德最低的限度,不是嗎?
安保兒 wrote:
關於你這幾句話 我直...(恕刪)
我並不會有昨是今非之感
我只希望一切都是多慮
今天在法令上經過立法部門決議開放
明天也有可能經過立法部門決議禁止
只能說,希望不會有那樣的一天
也希望貴團體在重車族接下來的重要工作能有良好的成效,對台灣各型車輛的駕駛人起帶頭作用
會一直讓人誤導遊行當天,理事長帶頭衝上高架!!!!
實際上呢???真正你口中發生的禁行車道是啥???
沒圖沒真相是吧!!!
就是承德路禁行機車道拉,還是外線第二車道,不是最內線勒。
四線道,三線劃上禁行機車,汽車無敵是吧!!!
不要再用事事而非語氣誤導其他人,讓大家認為是理事長帶頭衝高架!
還有,全世界只有台灣實行,車種分流。
什麼必要之惡,你說個道理來聽聽看。
我真的很想知道台72 68快速道路開放兩年多了,發生了啥恐怖的事情!!!
不要一直拿沒發生過的事情來恐嚇大家,被我們社會洗惱了嗎?
『開放報禁會很恐怖!』
『開放髮禁會很恐怖!』
『開放去港口釣魚會很恐怖!』
『開放XX會很恐怖!』
很熟悉不是嗎?
11月1號起,連最龜毛的台北市都全部開放快速道路(除新生高架因工程因素暫不開放)。
包含國三甲,沒錯,就是辛亥路往北二高的聯絡道也有開放。
所以你現在可以開始調整心情,免得到時不適應。
你也不用害怕,說到害怕,我騎車的更害怕開車的勒!
如果你真的害怕,很簡單阿,不要開車就好了,大眾運輸工具也是不錯的選擇。
p8911p wrote:
行政部門需於公告後六個月內,完成相關的配套措施...(恕刪)
先聲明,我個人沒多少法律知識,僅憑字面上來解釋我個人的看法,有錯誤的話請指出
我也不代表車友團體.....(因為我都一個人騎車,811我也沒去)
站在行政方面的立場來說,你的說法沒錯
站在總統令的立場來說,我走快車道也沒算自行開放
總統令上就寫了,需於公告後六個月內,完成相關的配套措施
表示相關措施是行政部門就應該要在八月前完成,措施沒完成,並非車友責任
而路權方面,依照總統令,需在八月開放
以原則開放、例外禁止的方式來說,除非特別聲明大型重型機車不得行駛的道路外
其餘路權比照小型汽車
意思就是,地方政府沒說這裡不准大型重型機車進入的話,汽車可以進去的,大型重型機車都可以
以我這種說法來解釋,我走快車道也說的過去,不是嗎?
各有各的理,卻互有抵觸,就是現在尷尬的爭議點
Just play. Have fun. Enjoy the game.
然後就有幾台大卡車封路 , 他不能走就大家都不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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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為例 , 所以呢? 是政府單位需要有人鞭策 , 還是一定要比較激進的手段 , 仰是有一天會良心發現/抹滅良心???
這個6個月該定好的條文 , 到底沒定好是我們納稅人的錯 , 還是阿扁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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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 各位說那摸多都沒用 , 開放在即 , 個人小小的希望 , 是各位駕駛人可以開始討論因應大型重機可上快速
對於自身的調適該如何作 , 該如何禮讓 , 自己該如何適應 , 如何注意....
甚至在不遠的將來 , 加入大型重機的行列一定越來越多.... (以油價 , 停車位 , 以及污染 , 方便性來考量)
以下連結為美國MSF (Motocycle Safety Foundation)摩托車安全基金會的一篇好文章。
基於版權,我只提供連結。
文章內容闡名了,汽車使用人與二輪車使用人如何互相瞭解對方的想法。
進而和平共享道路的使用。
Sharing The Roadway
其中一項重要的概念就是:SEE
S - Search for factors in the area.
搜尋眼前的危險因素。
E - Evaluate the potential risks and options.
評估潛在的風險與閃避措施。
E - Execute with control and precision.
非常小心的迴避危險因素。
"Motorcyclists are not difficult to see if the motorist expects to see them. “I didn’t see him,” usually results from not looking for a motorcyclist."
只要有心,汽車駕駛是可以輕易察覺到摩托車騎士的。"我沒有發現他"的說法,通常是來自於"不想看到摩托車"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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