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leo wrote:這種路要 U 字迴轉,我一定不會切到外側去迴轉,風險太高,直接在中線打燈準備迴轉,一次過不了就再退一次。這樣子幹,只需要注意對向來車就好,避免繞大U字,會有後車撞上更難注意到。 那...如果再退一次時,小屁孩車速太快撞上屁股呢?@@
考試0分 wrote:那些說機車的錯或是機...(恕刪) 我也曾經這樣出過車禍, 情形跟樓主po的90%以上. 我...也沒有賠一屁股的說...雖然後面我沒看到責任歸屬判定 @@ 但跟樓主的情形相似衝撞點(對向車道上) 也許是雙方都知道自己都有不對的地方所以先和解, 和解金後面我的保險公司也有退給我....當然我知道在路上機車因為汽車路線會限制動線...可是, 我真的要不爽一下"少部分"的機車騎士的騎車方式 說難聽一點要是今天同樣情形是發生在車子跟車子上, 我相信要直行的一方一定會放慢速度讓迴轉的車子先完成迴轉.. 那為何機車就不能讓一下呢? 也許當下機車騎士覺得他可以切的過, 但往往事故就在這2,3秒鐘的僥倖心態下發生 這就像是我們開車在路上打右轉燈要右轉, 試問有幾次能碰到機車主動放慢速度先讓汽車先過呢? 開車的車主也是只能乖乖等機車過了才能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