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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5068車主 您的車牌真是太有梗了

建議政府應該將這類型的人才
統一送到釣魚台或是南海去
好好保衛我國主權
假設一個場景:
5068車主將手強行伸進我的車內,又不小心被車裡"修車備用的羅賴把"刺進手臂.

請問.....若是這樣的話,我需要負擔任何刑責嗎?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B4-5068
這為車主,好像不知道這世界有電視,不知道原來這麼多人會用網路

B4-5068
再往前一點就有水堆警察局。直接去報案就好啦
^^

斬龍破鳳 wrote:
我是錄影的本人 昨天...(恕刪)


還有言語毀謗??

他有罵敢羚羊....
報警處理,告給他死。
波力斯大大不受理,就提供給電視台。
好戲好戲 謝謝 嗎我在這
sid1980cheng wrote:
遇到這類不講理的 你...(恕刪)
車主的EQ超好,給您一個讚! 路上瘋子多,這種人應該直接報警,他應該犯了公共危險(危險駕駛),恐嚇,有踹車(毀損), 罵三字經,公然侮辱,動手抓車主,若有瘀傷或抓痕,傷害罪,找個刑事辦他,檢察官有責任要去調查, 不然投給媒體電視,光讓記者去堵他,讓他的嘴臉上電視,再去訪問他的親友鄰居,應該也夠他嗆的了
哇我好怕喔!不推一下上電視怎麼可以呢!
我不懂...為什麼不直接叫警察?

就說有行車糾紛...

要不然直接開到警察局報案也可以...

這樣追追擋擋是要陪他玩到哪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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