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宸宇 wrote:
您又問了一次,代表您理解能力有問題,那關於邏輯問題也不用說了
連比喻都很差。
只好再回答一次,
「解決最初最根本的鳥事,懂?」
管你出不出去,你也只能猜,開車出去「可能」違停
小宸宇 wrote:
但買車沒停車位,回家就是100%違停
沒車位,不買車,沒有車~管你出不出去?
這個錯錯錯,買車時有車位,不代表會解決違停的問題
照柯P構想,買車有車位,只代表符合買車時的領牌資格,更後續違停沒有因果關係
很多可能性
1. 搬家時租不到車位? 車只能賣掉?
2. 買戶籍地? 跟居住地不同?
諸如此類
違停規違停,跟買車有車位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小宸宇 wrote: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729/657544/
報導中,其中一戶就有三台車、三台車、三台車都沒停車位
另一個婦人被連續狂檢舉,代表他車更是不曾動過
小宸宇 wrote:
此構想,是可以儘可能的減少汽車數量(撇開偷吃步鑽漏洞,或背景夠大照樣買車)
如上那一戶人家能減少一台、或兩台車,您說對交通會沒幫助嗎?
「少一台車是不是少一台違停的可能?」
減少車輛數那叫做車輛數量控管,跟違停更是完全不同的議題......
小宸宇 wrote:
其實這構想就只是討論而已,要施行我想也是不可能。
前面也提過了很多遍,可行性分析都run 了好幾遍且針對各種情況
我住士林,可不可以在北投大度路工業區租一個停車位? 為了買車? 可以嗎? 哈哈
好阿~~當然可以阿~那你停車請停你租的車位阿~請發揮公德心不要停人家門口巷子等違停啊!!
1. 假設可以 - 那我回士林家會不會違停? 跟有車位有關嗎?
那你不要違停阿~請去停付費停車場阿~不要違停造成困擾~~怎麼會跟車位沒關係呢?(這樣我就不懂你租車位就為了買車???)
a. 假設不跨區租車位好了,我就在同一行政區租車位,但是距離5KM遠,每次回家我還是都違停,跟車位有關嗎?
那就是你個人道德的問題啦~~有租車位了還要那麼自私違停~不能去停停車場嗎(使用者付費)?那政府開始強力取締~是否可以不要喊政府搶錢~政府擾民等口號~~~
b. 假設我家距離很近的車位全部都滿 (如日本限定2KM),完全租不到,那我可不可以租超過2KM的車位? 哈哈
先不管日本怎麼設定~~你租哪裡停車~就請您去停您租的位子~很難嗎???
c. 假設我家距離很近的車位很貴,月租6000,我租不起,我可不可以租較遠但較便宜的車位?
若是政府無距離規定~你可以去租阿~~那你還是乖乖回去停你租的車位阿~請不要一直想要違停~~
以上我都可以為了"符合買車條件"來自備車位,絕對可以達成,但因為車位離家太遠,我還是會違停,違停跟車位的因果關係在哪?
還是有關係阿~~你會違停是你自己道德的問題~~你去停你租的車位不就沒有違停了嗎???
"直接因果關係"跟"相對關係"在解決問題可是差很遠的
你為什麼要一直玩文字獄阿~又加個直接因果關係跟相對關係~~ 我不想玩文字獄
錯錯錯! 那不是"買車需要有車位"的命題
那是"停車應該停在車位"的命題
買車跟停車是兩個不同層次的事情,這就是最簡單的邏輯啊! 哈哈
買車跟停車怎麼會沒關係~你買車後你車要停哪???還是別人家門口巷子都是我的停車位??
停車場本來是就有的政策,跟規定買車無關啊
不要說跨縣市,北市跨區就好,不要說跨區,同區跨裡停車很正常啊,像我就是在士林區有三個物件,我的車是停跨快四個裡,跟我住的地方差有5KM. 跟自備車位才能買車無關啊.
有自備車位後~大家都乖乖的停到自備車位~試問你住的地方樓下是否就可以減少違停事件了?就說過了你要跨縣市或跨里停車請去停公有或私有的收費停車場~~不要一直想要違停~~~(有錢買車付不起停車費?)
"強制執法哀哀叫"跟"買車要有車位"無關啊,這就是邏輯!
若以"哀哀叫"的層面來看,買車要有車位,大家也會哀哀叫啊... 難道哀哀叫是準則? 哈哈
邏輯思維的方法
1、分析與綜合
分析是在思維中把對象分解為各個部分或因素,分別加以考察的邏輯方法。綜合是在思維中把對象的各個部分或因素結合成為一個統一體加以考察的邏輯方法。
2、分類與比較
根據事物的共同性與差異性就可以把事物分類,具有相同屬性的事物歸入一類。具有不同屬性的事物歸入不同的類。比較就是比較兩個或兩類事物的共同點和差異點。通過比較就能更好地認識事物的本質。
分類是比較的後繼過程,重要的是分類標準的選擇,選擇的好還可導致重要規律的發現。
3、歸納與演繹
歸納是從個別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結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繫是或然性的。演繹是從一般性的前提推出個別性的結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繫是必然性的。
4、抽象與概括
抽象就是運用思維的力量,從對象中抽取它本質的屬性,拋開其他非本質的東西。概括是在思維中從單獨對象的屬性推廣到這一類事物的全體的思維方法。
抽象與概括和分析與綜合一樣,也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
好了我PO給你看了~請參考 這我就不再多說了~ 買車有車位乖乖停好不會被罰~買車沒有有車位停又想違停 那會不會哀哀叫呢?
哈 一樣找停車場停啊,沒有任何不同啊,跟買車無關啊
有"相關性"跟"因果關係"是兩件事情
就簡單而言你回家停到自己的自備車位或租的車位不就減少巷子口人家門口等一些違停了?
有無自備車位跟違停無關,有車位才能買車的規定反而是限制的車子取得自由(人民的移動、運輸功能),只為了不知所云的違停問題
道德跟法律規範是不同的
道德根法律規範不同是沒錯~就因你的不道德(違停)就不用受法律規範了嗎(罰款+拖吊)?
有錢買車跟違停是兩件事情
政府幫人民想"買車需自備車位" 跟政府取締"違停" 明明就是兩件事情
你文字敘述沒有錯阿~~是兩件事~但你買車了停到自己的自備車位~那何必怕自己會違停何必在意政府強力取締違停~所以你也贊成現在政府因該強力取締違停囉~(自己去看看自家附近的巷口一堆紅線停車的若是都有自備車位那該有多好)(買得起車租不起車位?還是都想貪小便宜停免費?)
"人民違停影響交通及他人行走權利" 這是跟"違停"有因果關係,跟"買車"沒有因果關係 哈哈
你買車沒車位-->你違停消防巷道,騎樓,人家出路口,等等-->這樣沒影響到人民行走的權利?
哈哈 自己看吧
你真的自己好好看
鏘鏘_LEE wrote:
呵呵 很簡單,先來這個
前面也提過了很多遍,可行性分析都run 了好幾遍且針對各種情況
我住士林,可不可以在北投大度路工業區租一個停車位? 為了買車? 可以嗎? 哈哈
好阿~~當然可以阿~那你停車請停你租的車位阿~請發揮公德心不要停人家門口巷子等違停啊!!
1. 假設可以 - 那我回士林家會不會違停? 跟有車位有關嗎?
那你不要違停阿~請去停付費停車場阿~不要違停造成困擾~~怎麼會跟車位沒關係呢?(這樣我就不懂你租車位就為了買車???)
a. 假設不跨區租車位好了,我就在同一行政區租車位,但是距離5KM遠,每次回家我還是都違停,跟車位有關嗎?
那就是你個人道德的問題啦~~有租車位了還要那麼自私違停~不能去停停車場嗎(使用者付費)?那政府開始強力取締~是否可以不要喊政府搶錢~政府擾民等口號~~~
b. 假設我家距離很近的車位全部都滿 (如日本限定2KM),完全租不到,那我可不可以租超過2KM的車位? 哈哈
先不管日本怎麼設定~~你租哪裡停車~就請您去停您租的位子~很難嗎???
c. 假設我家距離很近的車位很貴,月租6000,我租不起,我可不可以租較遠但較便宜的車位?
若是政府無距離規定~你可以去租阿~~那你還是乖乖回去停你租的車位阿~請不要一直想要違停~~
以上我都可以為了"符合買車條件"來自備車位,絕對可以達成,但因為車位離家太遠,我還是會違停,違停跟車位的因果關係在哪?
還是有關係阿~~你會違停是你自己道德的問題~~你去停你租的車位不就沒有違停了嗎???
感謝回應
答案不就很清楚了嗎?
您所說的違停,跟買車時,有無車位,毫無關係
違停就是違停,不管怎麼樣都會有違停
買車時附車位的檢核機制,根本無法嚇阻違停
故買車附車位,跟違停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若要處理"違停"的問題,請用"解決違停"的方式來思考,這才是因果關係
鏘鏘_LEE wrote:
呵呵 當然不符合邏輯的直接因果關係
"直接因果關係"跟"相對關係"在解決問題可是差很遠的
你為什麼要一直玩文字獄阿~又加個直接因果關係跟相對關係~~ 我不想玩文字獄
呵呵 加? 這不是一開始就提的嗎? 請您回去參考65F
我也不想玩文字遊戲啊,我嘴砲一直以來都只講求邏輯性的
Johnny_depp 65F wrote:
勿將 "相關性" 與 "因果關係" 混為一談,這可能是企管才會學的,或要自修 (因我也不知道正統學習流程會不會學習邏輯)
再來企管或邏輯思考很重視一個問題,"相關性" 與 "因果關係"
什麼事情是有"相關性" ?
而什麼事情又是直接有"因果關係" ?
鏘鏘_LEE wrote:
錯錯錯! 那不是"買車需要有車位"的命題
那是"停車應該停在車位"的命題
買車跟停車是兩個不同層次的事情,這就是最簡單的邏輯啊! 哈哈
買車跟停車怎麼會沒關係~你買車後你車要停哪???還是別人家門口巷子都是我的停車位??
錯錯錯! 那不是"買車需要有車位"的命題,那是"停車應該停在車位"的命題
買車後跟現在一樣,本來就要找車位停
但跟
要自備車位才能買車,是兩件事情
這很困難嗎? 呵呵
鏘鏘_LEE wrote:
停車場本來是就有的政策,跟規定買車無關啊
不要說跨縣市,北市跨區就好,不要說跨區,同區跨裡停車很正常啊,像我就是在士林區有三個物件,我的車是停跨快四個裡,跟我住的地方差有5KM. 跟自備車位才能買車無關啊.
有自備車位後~大家都乖乖的停到自備車位~試問你住的地方樓下是否就可以減少違停事件了?就說過了你要跨縣市或跨里停車請去停公有或私有的收費停車場~~不要一直想要違停~~~(有錢買車付不起停車費?)
哈哈
錯錯錯
如果命題是"你住的地方樓下是否就可以減少違停事件了"
那要用如何減少違停事件來思考
違停的因是什麼? 可能有很多原因,一一找解法
但你用邏輯推論出去,是找到違停的解決方式,而不會是消滅車子
如加強取締嚇阻、增加停車位數量
如果要從"消滅車子"來當命題,那可能有很多原因來產生"消滅車子"這個命題,如交通廢氣(如北京)、交通阻塞(世界各地)、...當然包含道路違停(世界各地)也是一個,住家違停也是一個(本版大家很執著的"住家違停")
上面,消滅車子的原因很多
接著,消滅車子的方法也很多
等同
違停的原因很多
解決違停的發法也很多
邏輯漂亮清楚吧? 呵呵
鏘鏘_LEE wrote:
邏輯思維的方法
1、分析與綜合
分析是在思維中把對象分解為各個部分或因素,分別加以考察的邏輯方法。綜合是在思維中把對象的各個部分或因素結合成為一個統一體加以考察的邏輯方法。
2、分類與比較
根據事物的共同性與差異性就可以把事物分類,具有相同屬性的事物歸入一類。具有不同屬性的事物歸入不同的類。比較就是比較兩個或兩類事物的共同點和差異點。通過比較就能更好地認識事物的本質。
分類是比較的後繼過程,重要的是分類標準的選擇,選擇的好還可導致重要規律的發現。
3、歸納與演繹
歸納是從個別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結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繫是或然性的。演繹是從一般性的前提推出個別性的結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繫是必然性的。
4、抽象與概括
抽象就是運用思維的力量,從對象中抽取它本質的屬性,拋開其他非本質的東西。概括是在思維中從單獨對象的屬性推廣到這一類事物的全體的思維方法。
抽象與概括和分析與綜合一樣,也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
好了我PO給你看了~請參考 這我就不再多說了~ 買車有車位乖乖停好不會被罰~買車沒有有車位停又想違停 那會不會哀哀叫呢?
呵呵 貼這些叫做混淆視聽,這些跟目前問題又沒有關係,同時也是訴諸xx謬誤嗎?
您還沒回答是不是要以"哀哀叫"為準則啊
買車有車位不會被罰
買車沒有車位違停被罰哀哀叫
怎麼推導都不會去回到"消滅車子"這件事情啊? 不是嗎? 哈哈
請參考前面65F
Johnny_depp 65F wrote:
什麼樣的"問題",其根本解決之道是什麼?
"沒車位"這個問題? 就別買車?
問題是沒車位可以租車位? 沒錯吧?
租車位是只在家裡租? 沒錯啊?
外出到他地不是還是要找車位? 沒錯吧?
找不到車位怎麼辦? 違停? 違停不是影響交通? 怎麼解決? 不是靠取締?
租的車位離家太遠,直接違停? 違停不是影響交通? 怎麼解決? 不是靠取締?
造成影響交通這個果的因是什麼? 是違停
造成影響交通的"相關性"是什麼? 車輛太多? 車輛少到什麼程度才不會違停影響交通? 柯P也搞不懂,也沒有人搞得懂
但我們都可確認,違停才是影響交通的直接原因,故只要解決違停就好
假設柯P 是要管制車輛數量 (某版我有提到,這又是另外一個命題了)
假設是要管制車輛數量,我不知道柯P 有沒有這樣說過
假設真的是這樣,這命題就與影響交通又不同了
鏘鏘_LEE wrote:
哈 一樣找停車場停啊,沒有任何不同啊,跟買車無關啊
有"相關性"跟"因果關係"是兩件事情
就簡單而言你回家停到自己的自備車位或租的車位不就減少巷子口人家門口等一些違停了?
那我去別人家呢? 違停?
我去小三家呢? 違停?
還是我去任何地方都該找車位?
假設我去任何地方都該找車位,那我回家不也是要找車位?
您的命題要叫做"解決違停"呢? 還是要減少"台北市車輛數"呢?
這可是完全不同的命題啊 呵呵!
鏘鏘_LEE wrote:
有無自備車位跟違停無關,有車位才能買車的規定反而是限制的車子取得自由(人民的移動、運輸功能),只為了不知所云的違停問題
道德跟法律規範是不同的
道德根法律規範不同是沒錯~就因你的不道德(違停)就不用受法律規範了嗎(罰款+拖吊)?
呵呵 誰說不用? 我完全沒說啊
鏘鏘_LEE wrote:
有錢買車跟違停是兩件事情
政府幫人民想"買車需自備車位" 跟政府取締"違停" 明明就是兩件事情
你文字敘述沒有錯阿~~是兩件事~但你買車了停到自己的自備車位~那何必怕自己會違停何必在意政府強力取締違停~所以你也贊成現在政府因該強力取締違停囉~(自己去看看自家附近的巷口一堆紅線停車的若是都有自備車位那該有多好)(買得起車租不起車位?還是都想貪小便宜停免費?)
我本來就不在意政府取締啊
我本來就同意政府強力取締啊
請參閱前面多樓
Johnny_depp 54F wrote:
很簡單
Q1
居家沒車位違停是靠什麼? 違規取締
回家沒車位,是不是要找車位? 車位不是租就是買,跟你要不要強迫沒有關係 (強迫買車位的問題比較大還是取締的問題比較小?)
違停取締執行的難度跟強迫買車位的執行難度不難判斷出來嗎?
且根本不用管到買車者有沒有買車位,只要管到道路有沒有違停就好,不是嗎?
是違停影響交通
不是沒有買車位影響交通
Johnny_depp 61F wrote:
還不是靠取締!
還不是靠取締!
那取締跟現在有什麼不同? 沒有任何不同!
現在也有取締,現在也可以取締,只是看執行嚴不嚴而已. 有沒有達違停的嚇阻效果.
故跟買車附車位有何關係呢? 沒有任何關係!
Johnny_depp 67F wrote:
違停的處理 - 就是靠取締,還有上面一連串已經進行中的政策 (如廣建停車場、停車格收費、重要路段廢除停車格還路於通行...等等),跟有無車位無直接因果關系
"相關性" 跟 "因果關係" 物混為一談啊!
"相關性" 跟 "因果關係" 物混為一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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