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pdale1 wrote:
再次更新:再次更新:...(恕刪)
這題分享一下我跟台北市某區負責的員警詢問的結果!
我檢舉的車輛,也是橫向車道的車輛,因為該路段十字路口夜間車輛真的很少,所以許多駕駛者根本不看紅綠燈號誌,我行駛的車道綠燈亮了很久快進入倒數10秒狀態,理應橫向車道不可能也是(綠燈),而我本來是要在該路口左轉,與對方同方向,卻因對方闖紅燈,我在路口前急煞!所以我提供了影片檢舉
負責的警方回覆內容與樓主貼的一樣,因為未拍到遭檢舉方的紅綠燈號誌,所以因證據不足不予舉發取締!
我當下電話中也同樣提到,那紅綠燈號誌就只有三燈,並沒有其他左右轉第四顆燈號,我這邊綠燈倒數10幾秒,橫向車道怎可能也是綠燈!
電話中聽到員警的說法雖然當時仍覺得不合理,但經過幾天自己開車時發生的狀況,再想想的確有模糊地帶!
員警當時舉之前遇過例子,某些內側車道打算左轉的排隊車輛,因當中的某台車分心或是低頭族,卡住或是速度較慢,導致跟在他後方的車輛進也不是退也不是,等那台龜車(醒了)或是慢速通過,剛好又變紅燈,後面那台要過也來不及,因為橫向車道車輛已經動了,就這樣被卡在中間,而遭他的後方車輛檢舉! 但..不管他衝過去闖紅燈,或是停在靜止線前面,一樣都算違規,但該車主事後申訴成功撤單(當時是後方車輛檢舉),而開單員警還被投訴擾民!
過幾天,剛好我自己也遇到上述情形,被前車害到!
當下,我反而更想檢舉的是前方那台(龜車),就算是保持安全距離,也離得太遠了吧,超過兩台車的距離以上,左轉燈只有10秒! 排隊車輛含公車絕對超過20台以上,每等一次左轉燈循環要6分鐘! 更慘的是卡在路中,被橫向汽機車狂瞪,當下心情可想而知!
此例當然不能跟我檢舉的案例相提並論,因為我檢舉的案例是車子非常少的狀況!
但不管是舉發取締或是表揚,同意執法人員應該100%證據才執行!
所以........退一步再想想,每個腳色都有不同的做事標準!
而這些愛闖紅燈貪快只想方便自己的車主,逃的了你這次檢舉,改不了駕駛習慣,所以他不可能每次都逃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