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1623 wrote:
這段路是台一線岡山路竹段
和20年前的台北大度路齊名
丁字叉路接進去的是條田間小路
被撞及撞人的都是當地人士
不尊重這個紅綠燈一點也不意外
正解.
把大馬路,當作是自家門口小巷在騎車,而尚未意識到危險二字的存在.
家中有長輩,擁有這類騎車習慣的朋友,建議給他們看一下這段影片.
expert330 wrote:
機車方闖紅燈,貨車闖紅燈:貨車無超速,機車肇責70%,貨車30%;貨車有超速,機車肇責50%,貨車50%
轉彎車與對向直行車發生碰撞事故,
必定是將"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直行車有無超速""轉彎車有無達路口中心處"當作肇責歸屬因素,
並非未兩段式.
就如同機車行駛在禁行機車道上遭後方車追撞,雙方若未超速,也非機車切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方車肇責100%,機車0%.但機車會被多開一張"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的罰單.
感謝提供相關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