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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肇事逃逸


dennischiu1970 wrote:
大大到底是混到哪裡的這種私人隱密,大大可能還是直接私下問大大的母親大人比較恰當


這倒是不用,小弟沒有您帥
所以您最好問問隔壁的老王
也許您的因果關係就出來了~
大大寫的這樣仔細,該不會是撞人的那位駕駛吧?若不是的話一定是作家,再不是的話就又是嘴砲一位,甚麼是因甚麼是果,你好像寫錯了吧!交通安全規則好好回去研讀一下吧!不要自認為,自認為的情形行下,只是顯現自己的愚昧!半筒水!
上天告訴您沒事別窩在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是很危險滴 您還是回省道吧
肇事逃逸的白色IX35...不知到案了嗎?

另一台,,,撞到別人的車子....不知到案了嗎?

肇事逃逸的白色IX35的右後方...有沒有擦碰痕跡?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嘴砲的人看到不知做何感想!
問題一: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已於95年6月28日修正,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依前揭規定,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另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在交通壅塞時,因行車速率較低,小型車得不受前揭車道使用規定限制,行駛於各車道。
所以說要po文之前還是做點功課好!
stephenliang wrote:
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恕刪)


事實證明龜速在超車道沒比較安全

而且不開大燈開霧燈還一顆霧燈壞掉

這腦殘行為到底是誰發明的阿
分析太詳細反而讓有些半桶水的草包看的霧霎霎了
但草包要是能看的通透
草包都不草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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