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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都打了明顯的方向燈,拖吊車還撞下去 <超恐怖 in ROC>

天下就是有這種他騎車最大的人,橫衝直撞的....連續橫跨兩個車道連看都不看的. 這種人要連帶負賠償責任, 把貨車修好.
這樣騎車

被撞也是剛好而已

路都沒在看想就轉當路是他家的
lhh123 wrote:
台北市塔悠路超恐怖車...(恕刪)



只能說被撞剛好而已

拿錢出來賠卡車吧~~~~~~~~


alankith wrote:
使用這種「隨心所欲o...(恕刪)


大大這建議很好!~我相當的贊同!~
台灣機車考照制度根本就考個形式而已
既然如此...
不如加上一個 "精彩影片欣賞" 課程好了!
把這類超寫實的影片,和一些車禍現場的影片
全部納入考生必觀看的影片中..

強烈建議!~
再明顯也不過了..這是機車的嚴重違規
在禁行機車道行駛還連續變換車道
這跟當時機車有沒有打方向燈沒關係
倒楣的是那台撞他的汽車吧

提醒開此文章主題的朋友
用路觀念要導正...你的觀念關乎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希望下一位不是你
真可惜 沒有撞死他
萬一以後換我遇到他怎麼辦....
明天要更好

matias wrote:
之前還有一群人大聲疾...(恕刪)

老實講,其實我蠻支持廢除禁行機車道

可是兩段式還是得保留

因為台灣用路人水準太差

P.S.我開車也騎車
這樣都沒死 好可惜
哀~~~以後跑出來路上害人怎麼辦?

好哀的拖吊車司機
這明明地上就寫者禁止機車

那還要左轉,怎不兩段式左轉彎呢!!

雅致美學 wrote:
再明顯也不過了..這...(恕刪)


你重新看一次,他其實是在反諷.

其實這機車騎士如果有常在follow機車車禍影片,就不難發現,像他這種左轉法被後方來車撞上的,已經很多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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