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soeazy wrote:
樓主加油~你讓我想到...(恕刪)
樓主加油,總之還有幾段路要走的,自己發生經過全部都要自己去努力
找出附近監視器(剛好遇到很人肯copy給我),演變最後車輛鑑定委員會無肇責
自己有固定領人薪水工作, 實在無法承受已經花了10幾趟 偵查庭休假
最後聽從調解(退休法官)建議, 對方身體看來不好,很可能很快歸西,就麻煩了
最後花點錢給對方 養老, 換來無事一身輕
如果要與對方斡旋, 感覺也要對方身體夠好, 自己工作經的起一直請假
對方 "專職" 實在無力, 車禍蟑螂這樣作早點會有人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