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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經過與判決-以刑逼民(直行車與突然左轉的阿婆擦撞)


sosoeazy wrote:
樓主加油~你讓我想到...(恕刪)


樓主加油,總之還有幾段路要走的,自己發生經過全部都要自己去努力
找出附近監視器(剛好遇到很人肯copy給我),演變最後車輛鑑定委員會無肇責
自己有固定領人薪水工作, 實在無法承受已經花了10幾趟 偵查庭休假
最後聽從調解(退休法官)建議, 對方身體看來不好,很可能很快歸西,就麻煩了
最後花點錢給對方 養老, 換來無事一身輕
如果要與對方斡旋, 感覺也要對方身體夠好, 自己工作經的起一直請假
對方 "專職" 實在無力, 車禍蟑螂這樣作早點會有人收

Ching0222 wrote:
7/31 曾在 01...(恕刪)


樓主幹的好
不要讓想投機的人得逞
加油!!!
快去享受你的人生,不要一直在這裡找成就!
請問一下
如果最後是樓主贏了官司
那可以加告阿婆誣告並請求車損的民事賠償和精神賠償嗎

阿婆一家也太過份了吧~~
樓主加油,我之前也撞到一個違規左轉的阿婆,最後是各自塗牛屎,老實說我很氣,但又沒行車記錄器,就算了,這種無良的人真的應該給他點教訓才是!!希望索賠能順利。

layws wrote:
樓主加油,總之還有幾段路要走的,自己發生經過全部都要自己去努力
找出附近監視器(剛好遇到很人肯copy給我),演變最後車輛鑑定委員會無肇責
自己有固定領人薪水工作, 實在無法承受已經花了10幾趟 偵查庭休假
最後聽從調解(退休法官)建議, 對方身體看來不好,很可能很快歸西,就麻煩了
最後花點錢給對方 養老, 換來無事一身輕
如果要與對方斡旋, 感覺也要對方身體夠好, 自己工作經的起一直請假
對方 "專職" 實在無力, 車禍蟑螂這樣作早點會有人收


我的案件,我認定我沒有錯,
今天開偵查庭,對方竟然沒有來參加

檢察官詢問我願不願意再與對方調解
我當場拒絕,

檢察官說,那就由法院審理
我反問檢察官有沒有看過行車記錄器檔案
檢察官回應已經看過,不過如果不起訴
對方應該會不高興,提再議,你還是要再被傳喚一次
案子會在地檢署一直繞,
你的案子無肇事責任證據充足,由法院審理會比快結案

最後問我有沒有要補充
我回答,無肇事責任證據充足應該是不起訴
被起訴我會也很不高興

後續再看會不會起訴
chrocobo wrote:
樓主加油,我之前也撞到一個違規左轉的阿婆,最後是各自塗牛屎,老實說我很氣,但又沒行車記錄器,就算了,這種無良的人真的應該給他點教訓才是!!希望索賠能順利。


沒行車記錄器證明無責
對方還願意各自自塗牛屎的人,算是好人了吧

我的案件,在一開始的時候,原本我還打算出險賠他們
當時保險公司認為可以賠 50%
可是他們除了保險外,還要我個人再拿出一筆錢
一開始他們希望 100萬...
9/19 鑑定會後,我完全沒有這種想法了
鑑定會上胡說八道,到會場外再跟我吵一架



astrike123 wrote:
請問一下
如果最後是樓主贏了官司
那可以加告阿婆誣告並請求車損的民事賠償和精神賠償嗎

阿婆一家也太過份了吧


誣告是絕對告不成的阿
受傷的人有權力提告要求對方賠償
這是目前我們的法律阿
不管成不成立都不會有誣告問題
這一點已經請教過公司法務人員

車損的話,就由保險公司負責

精神賠償,就算了吧!
如果就這樣結束的話
真的很累...希望就這樣結束這件事情

不過如果檢察官還是起訴了
在法院我會詢問法官
我是否可以執行反訴的權力
要求對方賠錢
黃牛退散吧...我不會讓你得到不應該得到的錢
Ching0222 wrote:
檢察官說,那就由法院審理
我反問檢察官有沒有看過行車記錄器檔案
檢察官回應已經看過,不過如果不起訴
對方應該會不高興,提再議,你還是要再被傳喚一次
案子會在地檢署一直繞,
你的案子無肇事責任證據充足,由法院審理會比快結案

最後問我有沒有要補充
我回答,無肇事責任證據充足應該是不起訴
被起訴我會也很不高興

檢察官講的是哪一國語言
無肇事責任證據充足
所以起訴會比較快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

礙你一萬年 wrote:
檢察官講的是哪一國語言
無肇事責任證據充足
所以起訴會比較快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恕刪)


被告起訴法條是"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

告訴人確實因與被告車輛碰撞導致身體傷害,所以依法可以提出告訴

事實就是如此


黃金堆滿間 wrote:
被告起訴法條是"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

告訴人確實因與被告車輛碰撞導致身體傷害,所以依法可以提出告訴

事實就是如此


受傷的人依法可以提出告訴
關於這一點,我是沒有懷疑
可是沒有過失的事實,依我的認知是應該不起訴

礙你一萬年 wrote:
檢察官講的是哪一國語言
無肇事責任證據充足
所以起訴會比較快
這就是我們的法律??


我也是相當不同意檢察官的說法
我認為檢察官是司法的第一道防線
沒有肇事責任,而他也提不出我有肇責
就應該不起訴,而不是交由下一關的把關者

當庭有向檢察官表達我的意見
不過他接不接受就不知道了

密切關注地檢署的偵結公告
應該下星期三就能知道答案

Ching0222 wrote:
我也是相當不同意檢察官的說法
我認為檢察官是司法的第一道防線
沒有肇事責任,而他也提不出我有肇責
就應該不起訴,而不是交由下一關的把關者
...(恕刪)


跟你一樣的想法
不過, 我想他可能心裡認為司法第一道防線是調解委員會

那道牆沒擋住, 到他那邊, 一切就走司法程序吧!

我們是一般人

以為檢察官會以他的司法專業
解釋、分析最大可能的結果而訓退對方

但他以為他的專業應該只是知道所有法條, 一切照法條走.

所以我們是一般人

加油! 別氣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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