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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那些認為不必讓出超車道的車主


eadison.liu wrote:
那是因為他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當然被罰~

麻煩請po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被罰的上來~

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當然不會被罰,
可是請教您,假設您開110在內側,發現前方有車,所以稍稍減速,
此時低頭發現您的表速是105,請問前車需不需要讓呢?
bm5bss wrote:
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當...(恕刪)


如果他是110在開,但我同樣速度卻可持續逼近他,那是我和他的表速有差

以他的表速他認定最高速,我不會要求他讓,但他會讓我減速到我的表速低於110

我會切回中線再加速回我的表速110(這時我應該會慢慢的從他旁邊過去)

等到過到一個安全距離,我再切回內車道以我的表速110繼續開
(當然他的表速比我的低,這時也不可能逼近我)

不過通常我會開到表速119,就算跟別人的表有速差,至少不會低於110
要是我前車開110
而我在他後面
我也不會閃大燈和叭2聲
我乾脆切到中線不就好了
內線大概都是那些自我感覺涼爽的在佔的

bm5bss wrote:
2004年的新聞,比...(恕刪)


雖然是71年的
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關於右側超車的條文都沒更改
所以還是適用
至於新聞裡面所提到的
僅針對高速公路的「加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車」
並非禁止右側超車
majors wrote:
對!所以高速公路局有附帶說明了 如果! 是如果車流量大 時速低的話 自小客車才能使用內車道
否則正常時速(90~110km)就不要長時間佔用 這樣車流才會順暢 我們在高速公路橋上都有放置明顯標語
內車道為超車道 不要長時間佔用(各位常上國道的一定都看的到類似的宣導標語)


這只是在yy

真實世界像是這樣

新竹-竹北一般都車多 我會直接開內線 跑過這兩個交流道才會離開內線
而且錶速=速限+10 只會一路超車
要是碰到前車在速限左右 我也可能跟車 不一定要超車




bm5bss wrote:
謝謝指正!
是的,這是民國71年的解釋,當時高速公路剛完工,而且也是雙線道,
不過在今天,因為車道增多,車子增加更多,
外線車速高於內線時時可見,警方也未取締,
如果現今交通局的解釋是容許右側車速高於左側,那麼小弟致歉,
該行為並無違法,但是仍屬危險行為.

都民國101年了

竟然還有人以為在多車道 右側超車是違規的

右側超車是指在雙線道(單向各一線)才成立

你說的高速公路剛完工是四線道(單向各兩線)



台灣駕照真好考

bm5bss wrote:
請回答下列問題。1....(恕刪)

當你跑內線,
右側不是超車
是回中線
請搞清楚
大家都想出名

右側超車是中線 超外線才是

bm5bss wrote:
請回答下列問題。1....(恕刪)

請問你為何要開內線?
別人不可以開,你可以?
超車?
如果內側車比你慢
你會從中線切內側跟在後面嗎?
還是你也是一直跑內線才會碰到前車

你說的問題是以你的表為準
萬一剛好相反
你的表示110,實際是115,別人的110才準呢

都那麼多篇不去回
還開一篇

想出名?

01forever wrote:
當你跑內線,
右側不是超車
是回中線
請搞清楚
大家都想出名

右側超車是中線 超外線才是

為啥我看不懂你在講啥?
來吧~ 一起高喊~~
佔道有理! 龜車無罪!


bm5bss wrote:
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當...(恕刪)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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