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dison.liu wrote:那是因為他未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當然被罰~麻煩請po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被罰的上來~ 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當然不會被罰,可是請教您,假設您開110在內側,發現前方有車,所以稍稍減速,此時低頭發現您的表速是105,請問前車需不需要讓呢?
bm5bss wrote: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當...(恕刪) 如果他是110在開,但我同樣速度卻可持續逼近他,那是我和他的表速有差以他的表速他認定最高速,我不會要求他讓,但他會讓我減速到我的表速低於110我會切回中線再加速回我的表速110(這時我應該會慢慢的從他旁邊過去)等到過到一個安全距離,我再切回內車道以我的表速110繼續開(當然他的表速比我的低,這時也不可能逼近我)不過通常我會開到表速119,就算跟別人的表有速差,至少不會低於110
bm5bss wrote:2004年的新聞,比...(恕刪) 雖然是71年的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關於右側超車的條文都沒更改所以還是適用至於新聞裡面所提到的僅針對高速公路的「加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車」並非禁止右側超車
majors wrote:對!所以高速公路局有附帶說明了 如果! 是如果車流量大 時速低的話 自小客車才能使用內車道否則正常時速(90~110km)就不要長時間佔用 這樣車流才會順暢 我們在高速公路橋上都有放置明顯標語內車道為超車道 不要長時間佔用(各位常上國道的一定都看的到類似的宣導標語) 這只是在yy真實世界像是這樣新竹-竹北一般都車多 我會直接開內線 跑過這兩個交流道才會離開內線而且錶速=速限+10 只會一路超車要是碰到前車在速限左右 我也可能跟車 不一定要超車
bm5bss wrote:謝謝指正!是的,這是民國71年的解釋,當時高速公路剛完工,而且也是雙線道,不過在今天,因為車道增多,車子增加更多,外線車速高於內線時時可見,警方也未取締,如果現今交通局的解釋是容許右側車速高於左側,那麼小弟致歉,該行為並無違法,但是仍屬危險行為. 都民國101年了竟然還有人以為在多車道 右側超車是違規的右側超車是指在雙線道(單向各一線)才成立你說的高速公路剛完工是四線道(單向各兩線)台灣駕照真好考
bm5bss wrote:請回答下列問題。1....(恕刪) 請問你為何要開內線?別人不可以開,你可以?超車?如果內側車比你慢你會從中線切內側跟在後面嗎?還是你也是一直跑內線才會碰到前車你說的問題是以你的表為準萬一剛好相反你的表示110,實際是115,別人的110才準呢都那麼多篇不去回還開一篇想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