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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的被告 肇事逃逸


lovelpc wrote:
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恕刪)




請問鬼島是甚麼啊?
以小弟多年處理車禍案件的經驗

鑑定結果應為:車主自左側超車未保持適當(半公尺)安全距離為主因
肇事判斷為100%(在鑑定書上仍會寫無照為次因,惟法院判斷時不以此為據)

無照駕駛那位若判斷在超車狀態,則同樣理由但為次因
比例約在70:30或60:40

信不信由你

玉米大師 wrote:
一月初騎車經過某個2...(恕刪)




光看這程序 ... 民事車損人傷會轉回地方調解先。

不管逃逸是不是事實,可以申請事故鑑定,鑑定是檢警說了算,

不是甲方或乙方說了算。

對方雖然是無照是可以等著被告沒錯,但有一條要注意。

185-4(交通肇事逃逸罪)<=== 刑事喔!

如已經收到起訴書時金額不大的話請盡快與對方和解,

跑調解又跑刑事庭後判決不服再上訴的過程你會發瘋。

當然 .... 有錢有閒者另當別論。





一兩次出庭不累,跑久了你會知道一次大約都耗掉半天,

大半天都在審自己的案子也就算了,往往都是五分鐘庭等半天。

耗久了就知道箇中滋味了 ....... 悶啊!!!



(那不就自認倒楣息事寧人 ... 沒錯、去點個光明燈吧)
By forine
我也遇過

我好好地騎車在路上,對方在我後面好幾公尺處倒地

結果對方告我肇事逃逸,從頭說謊到尾,還一直換故事

警方卻偏頗對方,檢察官也想隨便了事(對方完全沒舉證,連醫療證明都沒有)

最後被判緩起訴,賠了錢還要跟對方鞠躬好幾次

你說呢?


建議送去釐清肇事責任

大雄01 wrote:
然後記得心平氣和的告訴對方
千萬不能動怒
然後請對方提出證據
以及告訴他訴訟是他的權利義務
但是也要告訴他如果訴訟失敗/不成立
你會反告他巫告與妨害名譽 +1
...(恕刪)


刑事又是公訴
由檢察官偵辦
舉證責任應在檢察官
這兩方暫時不用再溝通了
即使不起訴
反告誣告..的也不會成立的

i700623 wrote:
你文中提到他無照駕駛
所以他應該會被開6000~12000的罰單
...(恕刪)

請跟警察堅持

你一定要看到對方無照駕駛的紅單

lovelpc wrote:
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恕刪)


無照不該上路沒錯 但是跟路權是兩回事 

如果照你這樣說那酒駕跟無照發生事故 所以無照的刑責比較重是不是


因為無照不應該出現在路上

有些無照規無照 他們騎車也很守規矩阿! 




pc015392 wrote:
請問鬼島是甚麼啊?...(恕刪)


就是救人的往往反被告
導致現在有人倒在路上也無人聞問

lovelpc wrote:
無照本來就不應該上路...(恕刪)


下次你看到未成年騎機車不管路權撞看看,你就知道你口中鬼島的法律規定...


a147zt wrote:
無照不該上路沒錯 但...(恕刪)


是的, 是兩回事,
不然偷渡客不應出現在台灣, 被撞就要自認倒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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