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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更新 沒有肇責還被對方保險公司告 終於結束了

anpewu wrote:
過程不會有記錄,就一間小小的調解室中,一個老阿伯當調委,再來就是原告跟被告。通常原告都是手中有些證據才敢提出要求,像泰安這種沒有任何證據還敢告人的...調委竟然還幫他們說話,真的是浪費我的大好青春~(恕刪)


請問anpewu,

您說泰安這種沒有任何證據還敢告(民事?)
是否表示民事法庭可以受理 無證據的提告呢?
還是您說的"敢告"是指地院調委呢?

盼覆
遲來的正義,很苦

終於看到正義伸張

只是對不公不義的對方,只是賠所當賠,而未受到應有的教訓及懲罰

版主精神可佩,加油
~背後靈~ wrote:
泰安最近領教過一次
...(恕刪)


看來~~千萬不要撞到 保泰安的~~

elonyang wrote:
請問anpewu,您...(恕刪)


對方保險公司只要針對現場圖或雙方筆錄中的任一疑點提出質疑(自己覺得的)然後寫張訴狀(即使內容一般人都看得出誰是誰非)要隨便亂告確實是可以的,地院沒有拒絕的權利。

可以這麼說吧!
保險公司: 哈哈~我要用法律這個工具跟你盧小小,反正我有的是時間跟人員,黑得我也要說成白的。啥?不怕踢到鐵板?
倒楣民眾:看~我也知道你要硬凹我,不過我沒時間跟你耗,這次算我倒楣。
保險公司:我就說...哪來那麼多鐵板?
保險公司: 哈哈~我要用法律這個工具跟你盧小小,反正我有的是時間跟人員,黑得我也要說成白的。啥?不怕踢到鐵板?
倒楣民眾:看~我也知道你要硬凹我,不過我沒時間跟你耗,這次算我倒楣。
保險公司:我就說...哪來那麼多鐵板?
===
看,說的真是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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