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法律條文是一條接著一條的。102條的規定,是在94條之後,很明顯的102條所謂的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指的就是兩對向車輛,並不是指兩同向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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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同向車道...
調解時就會知道,至於法官會怎麼判..自由心證+筆錄概述
依據交通部七十一年八月十三日交路(七一)字第一六八二○號函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轉彎車輛應讓直行車輛先行」,係指對向行駛之車輛行駛至交岔路口之行進規定……』
Google一下就有答案了,一堆人還在硬凹同向車前車要禮讓後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