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su wrote:機車利用車輛與路沿間的距離進入彎道,跟著汽車一起轉那請問一下上述的這種情況,路權是誰比較優先? ‧如果你是普小客、A到機車時!而人受傷、機車倒地,你就知道誰的路權較大?相似案例
海十二有人用了! wrote:‧如果你是普小客、A...(恕刪) 1.如果是我所提的狀況,行車紀錄器會講話,到時候就看判決囉2.機車騎士如果要用自己的肉體來試驗路權,那犧牲也未免太大了你舉的案例本人也碰過,而且騎士摩擦我車身後撞到我的右前輪後就噴出去了當時我已經入彎了,他老兄就是利用邊溝要硬擠基於道義我用保險陪他醫療和車損,沒跟他求償我的車損這樣的試驗代價是否太大?
ricksu wrote:請看清楚我第一頁的說...(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已轉彎須進入同一車道時,右轉彎車輛應讓左轉彎車輛先行,如進入二以上之車道者,右轉彎車輛應進入外側車道,左轉彎車輛應進入內側車道。兩條車道以上 右轉車跑到內車道發生意外 那就是右轉車的責任反之亦然同車道要轉 就那有沒有行車記錄器跟現場路口監視器都是要右轉 是要排隊的如果未打方向燈 那還有得僑
xdtg wrote: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恕刪) 所以你還是沒看清楚我的圖已經畫得很明顯了,大家都是在同一個車道上沒有甚麼對不對向的問題萬一真的不幸肇事車輛都不要移動比較明智這樣就不用硬輝,看機車當時騎在哪就知道如果已經在路沿或邊溝,那8成以上是硬擠
ricksu wrote:所以你還是沒看清楚我...(恕刪) 看清楚了所以才有第二條 同車道轉彎說8成是機車硬擠真是太以偏概全誰叫機車只能走外側 外側可以是直行也可以是右轉基本上 只要機車在外側 他就是無敵(直行車優先)要把責任推給機車先確認機車不是在直走否則汽車全要在後面排隊遊戲規則是政府寫的(車種分流)不爽就去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