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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A3駕駛

有點小感觸

我是"盡量"要求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的人

像影片這種行為我是沒做過,但只要一上高速或快速道路,我幾乎就是嚴重超速

這不是很諷刺嗎

自稱盡量要求自己的人居然控制不了自己超速的習慣

但事實如此,我想....人都有很多面向的性格

有品沒品,好人壞人不是單憑某一件事就可以論斷

說不定那位車主在88水災捐了很多錢,那麼...他是好人還是壞人呢

說不定他從沒闖過紅燈,那他是有品沒品呢

其實....舉發這種行為,對當事人也有警惕效果,也許下次他在幹這種事的時候,會想到這一篇,說不定就打消念頭

那我也覺得...批評的人,也留點手

畢竟....自己多少也是有某些瑕疵不是嗎

別讓01的名聲越來越臭阿
333 wrote:
其實影片定格處理就有...(恕刪)


有機會我也很想跟在333的車子後面

我也有行車紀錄器

我也相信333從頭到尾一定都會是模範駕駛

而我應該也會很想PO到YOUTUBE供大家景仰
謝謝您的褒獎哩
不是模範駕駛
但絕不會危險駕駛

平常開的公司車,沒啥power
且有罰單一律自附,還會被酸
所以想違規也很難啦

真是辛苦您了
gtr86x wrote:
有點小感觸我是"盡量...(恕刪)


不要扯那些543
認識他的就好好教他
因為
他出名啦
ryan730419 wrote:
敝人並沒有說A3沒錯...(恕刪)

前提是有一台機車在行駛,且是十字路口,這樣真的不用放大嗎?
我也覺得前車要右轉
他決定超車是還好
但是沒看到對向機車就太危險了
他超車後馬上回原車道
稱不上爛人吧
看到護航文,真哭笑不得!
這文旨在提醒大家注意,故略去車號。
反倒護航朋友幫車主對號入座...

為啥要略去車號?請注意重點:
這不僅是交通違規、行政罰而已,
而是刑事問題!
原因是直線車道可目視對向機車情況下,仍執意跨越路口雙黃逆向
雖騎士閃避沒肇生事故,但檢方仍可公訴,看過的個案有判例,
要護航的請去問貴公司法務單位!啥麼叫做「直接/間接故意」、公共危險...一堆相關刑法條文

若成案,處理程序一般如后:
車籍地警局筆錄(鴿子會先發通知)
偵查庭(該管地檢)
刑事庭
要真是車主朋友,就勸他別再危險駕駛,免得遲早被公訴。
要害車主,真敢相挺陪走這些程序的,就續幫打知名度



333 wrote:
看到護航文,真哭笑不...(恕刪)


無須認定和您論點不同即為護航文

或許你想用『別把事情鬧大』來close掉你起的頭

看看你自己寫的主題吧,你的主題真的是在『提醒大家注意』嗎?
是因為大家的回應而倒縮回去吧。

在台灣擁擠密度高的駕駛環境下,誰不會一時衝動,誰不會疏忽
誰不會一時心急

而你的一句『沒品的A3駕駛』,在你有行車記錄影像的優勢下
儼然把該車駕駛列入天天都是如此開車的全民公敵
有如人人皆可得而誅之

捫心自問,將心比心,這樣真的厚道嗎?





我今天上班途中經過一個路口 , 我綠燈右轉 , 結果我轉過去之後迎面開來一台平車頭的小貨車 , 是我逆向嗎 ? 還是哪時候台灣變成日本的道路駕駛規則了 ? 還是我今年犯太歲 , 流年運不佳 ?

要不是剛好只是綠燈起歩 , 我速度還不夠快 , 煞車還發揮得了它的短距煞停作用 , 不然在那條狹窄的街路上我是無處可躱的 ; 如果真的對撞 , 我現在可能是在急診室裡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 順便處理對方駕駛者的身後事 , 還有可能背上一條過失殺人的罪名 , e04 , 細拎背衰嗎 ?

以上一切都是如果 , 但是如果真的如果了呢 ?

最後再加上一個如果 , 如果今天影片中迎面而來的是一台警察的機巡 , 你/妳覺得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呢?
我,只相信我自已。
hellojesse wrote:
在台灣擁擠密度高的駕駛環境下,誰不會一時衝動,誰不會疏忽
誰不會一時心急...(恕刪)


以這種論點來辯護
未免太沒有立場了...
被它撞到的人豈不是很倒楣..
遇到不爽.就PO到網路上.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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