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民生路小小一條而已,兩線道,老路了...且不是筆直的道路。(往北)很喜歡到佳樂買蛋糕,桃園老店...很好吃 其實...附和那方也有事,看樓主的說明,到了警局只有當事者以及汽車所有權者,,附和那方不見了。忽然想到... 上法院要不要花錢 ? ( 開庭費 )fantasyalex wrote:妨害自由意圖搶劫未遂...(恕刪) 如果都成立... 應該會被關,現在是一罪一罰,累加...
樓主對這種多的是的白目就不用客氣了 ====================================================我有遇過正要開車門下車打我~ (我盤算車上沒防身武器~~~大鎖被偷去秤重)就溜了...他還從後面猛踩油門追上來 (面子問題,因為他車上載了正妹)俺就反方向跑了====================================================老實說,多半遇到這種事(機車對上汽車),你會很氣,會很想跟他理論但是反過來想想,汽車上是很容易藏"有的沒的"東西當他推開車門要下車之際,如果你有意識要跟他吵,一定要把他推回去不然下一秒...可能你就躺在地上了雖然很氣,對方也是死白目,但是有時候看情況要"俗辣"一點,不要跟命過不去阿
>>沒錯,當初那天的態度多麼兇狠>>在警局又是一個樣子放心...上了法院又是另一個樣 不然台灣罪犯怎麼那麼泛濫小偷.. 一年之內偷了好幾次,當然也關過,關幾個月出來繼續偷,打人.. 還不是一樣,更別說強姦犯,前幾年不是才發生過,因為不是現行犯所以交保,結果強姦犯到被害者家裡恐嚇,街頭監視器拍得一清二楚,如果沒記錯被害者家裡出來應門的是 老人家。 ( 此時此刻人權團體都不見了 )第一次留案底,第二次再發生才會比較有作為...(大概吧!台灣法官採取自由心證) ,在警局和解不會留下案底,除非是公訴罪。真的很想知道,樓主的案例最後會是甚麼樣的判決。說是這樣說啦,搞不好在簡易庭就被迫和解了。 (言語上的壓力)樓主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