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pei 101 wrote:
現在的人怎麼會如此嗜...(恕刪)
打死是不對.但是偷人家的東西還拿東西攻擊.被打死應該啦....
別人流血流汗賺的.他好手好腳不會自己賺喔.用偷的......
煙毒犯的小偷最欠打.什麼東西都偷.大家有空去{高雄市都會公園.山上那區}能賣錢的大概被偷到.剩3成
最扯的是.晚上靠河那區路燈是不亮的.路燈電線被偷走好幾百米...
firedragon wrote:
什麼!要眼睜睜等到被偷成,再來找車??
然後還要證據確鑿?
你是唱戲的還是說書的?
人道是對人說的
不把他當做人,就不必講人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