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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被偷氣不過圍毆竊賊反打死人

Taipei 101 wrote:
現在的人怎麼會如此嗜...(恕刪)

打死是不對.但是偷人家的東西還拿東西攻擊.被打死應該啦....
別人流血流汗賺的.他好手好腳不會自己賺喔.用偷的......
煙毒犯的小偷最欠打.什麼東西都偷.大家有空去{高雄市都會公園.山上那區}能賣錢的大概被偷到.剩3成
最扯的是.晚上靠河那區路燈是不亮的.路燈電線被偷走好幾百米...
Taipei 101 wrote:
這個案例中, 車也沒...(恕刪)

台灣是最講人權的....
出庭就交保了.....
正當防衛不行喔.他拿工具要打.不能防衛阿......
所以嘛,叫一句聖人不為過!

車子零件被偷也要用大愛化解

聖人嘛,那就留下你車停的地方及車號吧,要是你門不上鎖,那就賺到一片玻璃

讓小偷拆完東西再留泡屎,這樣就可以好好體會大愛的境界
bws125fi wrote:
所以嘛,叫一句聖人不...(恕刪)

對阿 說到最後
也把車牌號碼說出來- - 我等著排隊
順便把家中老婆 女兒 堂妹 表妹 表姊 堂姊照片分享出來吧

反正你這麼有大愛

我覺得當場抓到小偷把牠打到半殘是可以
可是打到死就真的太不應該了..
我們人來到世上本來就是要還債的
還打死同類..
那牠的債不就還要幫牠還?
那不如叫牠吃屎比較快
實在太便宜到牠了
那種打死人的事還是給別人做

話說回來
台灣法律實在是太鳥了
我就不相信倡導人權者
遇到這種事能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一直縱容小偷

所以個人是主張要有死刑
不過不是一槍就槍斃那種死法
實在是太便宜牠了
最好是有電刑 毒氣 絞刑等等精神折磨極刑
順便開放現場參觀or電視轉撥
如果覺得太過血腥暴力

那也可以開放給初犯及累犯的小偷觀摩
邊警告再偷下場就是像牠這樣子
這樣才能達到殺雞儆猴最終目的
syms8911 wrote:
記得~當你家被偷~周遭親人被酒駕撞死~被強姦~走在陸上無緣無故被砍~要發揮大愛喔~

我常勸人要有正念
多做一些好事, 多積一些陰德
為的就是希望自己跟家人能趨吉避凶
如果你真的看的懂我在講什麼
不會寫這些東西出來

我當然不可能是聖人
如果這些歹徒作出逼虎傷人的行徑
我跟你們沒有兩樣, 為了保護身家安全跟他拼命都在所不惜

而我現在在講的是"得饒人處且饒人"
非到必要時, 何必取人性命
這不是什麼大愛, 這是道理
車子這種東西
尤其是對男人來說
其實跟老婆一樣
都希望自己的車子可以漂漂亮亮
也希望買好一點的車子帶家人出去玩
車子可以說是很重要的東西

沒有錯 偷東西真的不至於死
如果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完善
4個人受點傷也好 怎麼不把他架起來
今天送去警察局 判一判 關個一下 出來又是一條蟲 你可以保證他不會要再去挑戰你的車子嗎

常常有什麼飛車搶案
拉項鍊 搶皮包
有時候嚴重就是受害者撞到變成植物人
剛剛看新聞就有一位老師被搶皮包 現在變成植物人躺在醫院 
在台灣 偷東西好死不死被抓到 我就去關一下而已 很多小偷都有這種心態 尤其在台灣!

我覺得最好要有死刑 當然並不是偷小東西就死刑 最好還要有鞭刑

沒有錯 每個人的出生環境都不一樣
但是同樣好手好腳 為什麼人家拼命賺錢 別人花一點時間就可以享受
不是很有錢 難道就不能買賓士 買跑車嗎 養車也是心甘情願
orzmaster wrote:
以下笑話一則某項目完...(恕刪)

=3=噗
這意思是說那些人都有偷拿公款早晚會被抓去關嗎~~哈哈
firedragon wrote:
什麼!要眼睜睜等到被偷成,再來找車??
然後還要證據確鑿?
你是唱戲的還是說書的?
人道是對人說的
不把他當做人,就不必講人道了

如果你的朋友看到人家車很漂亮
多繞幾圈, 東看看西瞧瞧
卻被誤認為偷車賊慘遭活活打死
打死人的還聲稱是因為偷車賊攜械反擊
反正死人不會說話
請問證據重不重要?

以下真實故事你可以看看
然後再請你告訴我證據重不重要



陰間冤死青年告陽狀

嘉縣鹿草鄉中寮安溪城隍廟正舉辦城隍文化季,會場中一件百年前無頭血案冤魂託夢陽間陳姓女子咬破手指在日本絲絹上寫下的「泣血狀」,含冤莫白、遭凌虐致死過程交代得一清二楚,令人動容。

「泣血狀」作者陳姓小姐表示,這條日本絲絹是25年前在台北購得,22年前從宜蘭嫁到鹿草鄉,2006年6月間因鄉內城隍廟舉辦「八祭普客」大典回家幫忙時,一次假寐中,有位有頭無身的青年託夢述說其悲慘冤情。

陳女指出,醒後夢境歷歷在目,而且有一股無名力量促使她咬破手指在日本絲絹寫下「泣血狀」,家人都被她這怪異行徑嚇到,還以為她被什麼妖魔鬼怪附身,看到內容,耆老們才證實確有這麼一段傳說。

當陳女等人帶著絲絹回到案發現場,施家村華封堂前池塘,竟然發現絲絹上面的寺廟、池塘、大樹等圖案與現地有些雷同,令人不寒而慄。

這件寫在絲絹上的「泣血狀」,內容泣訴約百年前一名台南縣後壁村白沙屯青年,越過八掌溪到對面施厝寮捉暗光鳥(夜鷺)加菜,卻被庄民誤以為是來池塘偷抓魚,加以霸凌處死,又以鐮刀割下頭顱,身首異處後,甚至不放過抽搐中的肉體,還繼續凌虐,最終屍骨遭野狗啃食,冤魂向池塘旁的「華封堂」神祇喊冤,卻得到「無能為力壓制」答覆,含冤百年才找上非施家村子弟代為寫血書申冤。

城隍遶境 女信徒男聲控訴

這個來自台南縣後壁鄉的冤魂,除託夢陳女要求以絲絹寫下「泣血狀」外,2006年6月26日中寮城隍廟安溪二城隍進行超渡八掌溪冤魂的「八祭普客」,遶境到施厝寮時,原本晴空萬里的天氣,瞬間烏雲密佈,一陣又一陣的紅色閃電,震撼天地,讓信眾與村民個個目瞪口呆。

就在大家屏氣凝神注視天象時,突有一名女信徒衝出人群以低沈痛苦的男聲說:「城隍爺請幫我作主,還我一個公道,阮不甘願被他們一群人凌遲至死,還讓我身首異處,阮不甘願」,低沈而痛苦的男音竟從嬌小女信徒發出,再一次讓現場人員驚訝連連。

主事的劉老師當場要求施厝寮村民焚香下跪,並表示將由城隍爺作法接回冤魂肉身,而且華封堂日後拜拜時,會幫其準備餐具,希望冤魂放下怨恨、原諒施厝寮,就在一陣超渡施法後,撥開烏雲重見天日。

經法事超渡後,陳小姐認為已替死者申冤,原本欲將這「泣血狀」焚毀,但死者託夢感謝之餘,還交代她將這「泣血狀」燙平,因而遵照死者遺願保存下來,並趁著城隍文化季拿出來展示。
Taipei 101 wrote:
如果你的朋友看到人家...(恕刪)


你一定是高官仔弟或有錢人
沒辦法體會我們這種小老百姓的苦
x官欺負
老闆壓榨
連小偷都比我們有人權

以後看到偷車搶劫
還要問它要不要再多偷1台多搶一些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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