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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過十個人我就要檢舉他~沒水準的駕駛

明天早上上班先查好資料,打電話詢問,再來就是寄出光碟 .
還有回覆之前的問題,我是用吸盤雲台+dv錄的
http://www.gohappy.com.tw/shopping/Browse.do?op=vp&sid=7&cid=17151&pid=355601


這個加上dv ,如果有相機錄影畫質還不錯的話也可以拿來用
補上一槍,這種濫咖一定要舉發,像這種惡意的危險駕駛,應該發起連署,建議立法院修法取消這種惡意的危險駕駛駕照,以維護社會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這是一定要去檢舉的,最討厭這種駕駛了.
當然要舉發
這種危險駕駛的行為太實在太囂張了
上吧!

這種人一定要舉發

不然下次不知道會害到誰??

附上北市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專區的連結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ro?page=44ab1e61


貨車 小黃 公車 三大公害
不知道每年撞死多少人
檢舉吧
Powerthrusty wrote:
大腦 等你有親人在醫院快死再來說啥大腦
趕去醫院 管你有幾個紅燈限速 至親都死了 還管你啥交通規則
法律不外乎 情理法 法擺在最後 扯大腦勒
可能你沒死過家人 不知道那種痛

所以你家現在死人囉?
所以只要有親人在醫院快死了就可以這樣嗎???
那就拿把槍把所有檔路的車全幹掉啊....
就是有你這種人的想法, 情急時不管交通規則, 才會害死更多人,
什麼是法律, 搞清楚, 情理法不是這樣子使用的,
還是那句話, 用點大腦吧, 人的行為是自己能控制的.
舉發他!!
科技真是好東西><

現在都人手一機!!
以為跟以前一樣過了就算了是不是?
+1
舉發他舉發他舉發他舉發他舉發他舉發他舉發他~~~
我覺得樓主可能是太激動了

我覺得對方並沒有挑釁吧, 真的要挑釁的話, 不會只是在前面晃阿晃的, 應該是在你前面緊急煞車, 或者是故意彆你車, 而不是在你的前面晃阿晃的

1. 危險駕駛的部分, 在判定上面其實很模糊, 他雖然在那邊晃阿晃的, 但基本上他並沒有晃超過他的車道, 硬要說他蛇行, 也不見的能成功, 用一些理由應該就可以唬過去了

2. 行駛路肩, 從影片上, 已經看到黃色網狀線了, 那時候應該已經下高速公路了, 而他最後跑到外線道, 那頂多只能算慢車道, 並不能算路肩, 所以這點不知道能不能成立

就影片上來說, 切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這點是成立的, 還有從影片一開始的地方, 可以看到, 他是從雙白線插進來的,
可以證明他跨越雙白線

踩雙白線, 好像是900~1800

未打方向燈, 好像是900

硬擠入車流中, 好像也是900 (這條開始實施了沒有, 就不清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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