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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被警察凹了

klaussshoestring wrote:
警察有必要這樣凹人家嗎

被警察凹已經很慘了,不過…
凹完還上來被版友凸,更是慘絕人寰~~~
01果然不是取暖的好地方啊!
為了趕那一秒鐘.........

快者......可以提早一秒回到家......

慢者......可能要七天才可以回到家喔.......


ccwccw wrote:
其實我不帶安全帽也是...(恕刪)


其實小弟一直有個疑問~~

就是假如因為安全帽被幹走.因為暫時沒安全帽可戴時.

那假如我騎車再去買一頂(當時沒帽可戴)時.好死不死在路上被條子背背抓到

不曉得條背背會不會也一樣開單??....
所有的錯都不會是自己的錯=..=
手乖一點

我一看側向既沒車,而且側向已經紅燈了就過去了
只是秒差,其實根本也沒闖紅燈
我啟動後不到半秒燈就變了
硬是開了我一張1200的罰單

應該不是MOTO GP大賽吧....

基本上算是搶燈號誌
第一次發文@@

我家老子常掛在嘴邊說阿

只要看到紅的了

你的車阿

前輪如果超過停車線,就有可能被開超線

如果連後輪都過現了

就算是闖紅燈

不管你是不是有過馬路 = =


顆顆~~如果有誤的話請指正阿
台中大金蕉 wrote:
其實小弟一直有個疑問~~

就是假如因為安全帽被幹走.因為暫時沒安全帽可戴時.

那假如我騎車再去買一頂(當時沒帽可戴)時.好死不死在路上被條子背背抓到

不曉得條背背會不會也一樣開單??....


是的,警察照開也沒錯。

不過你可以說,那我要報案!!!

條杯杯應該會皮皮挫吧

怕轄區失竊案件增加,說不定就叫你用牽的放你走囉~~
可見01也是很多警察與其眷屬的地方,幾位留言的網友好像受辱而反射動作地反擊一樣,義憤填膺抨擊樓主。

我也見識過台北交通警察的威力,在新生南路往北台大前面被偷拍,因為那條路是有點往左傾斜的路,早上上班時間車子很多,我稍微騎到禁行機車的第二線道邊緣,被警察拍到,好像一切腳本都安排好一樣,剛好在彎道上被拍到,真是服了那位camerer。

轉彎本來就會往內側偏移,也是因為這樣,我要閃避同排逼近的機車,避免擦撞,而短暫的騎到第二線道上,這樣不會影響交通的無心之過,被拍下來除了覺得倒楣外,也常常覺得路邊紅線一堆車子臨停警察不去取締疏導,只會躲在"道路交通設計容易使駕駛人違規的地方"偷拍,台北本來就沒有機車專用車道,同時有公車、小行車,又有違規停在紅線上的車子,往往循著一定行駛速度下,一定會本能地往內車道騎,不然就是急煞或是被後車追撞,也會有任意變換車道的小黃,明明已經快超越他的車尾,他可以馬上轉彎後才打方向燈,或甚至不打,以小黃、公車最多,這些警察都可以不管,只會在馬路上發呆,看著原本綠燈可以過、紅燈就開停的馬路上沒有功能的指揮,或是消極偷拍。好幾次為了遵守交通規則,不是被公車快擠到人行道上,就是在公車後面吸廢氣,好幾次看到公車後冒的是黑煙,這些警察都不會去查和取締,有空躲在羅斯福路上拍我的英姿。

職業不分貴賤,有時候也沒有所謂是非對錯,政府官員循著舊有制度行事、攤販賣菜、三七仔拉客,黑道圍標、販毒等...往往是事情改變人,鮮少人改變事情,我相信台灣警界交通警察的從上頭到基層,一定循著某些有形、無形的規則在走,而我要表達的是,在"取締違規"上也要秉著道德、良知與憲法比例原則更要考慮社會上實質的正義。我是不知道台北市的交通警察在違規取締上的獎金、獎勵跟其他縣市是否有所出入,錢能使鬼推磨這一點,人心可用但不可以亂用的。

如果今天地上畫雙白線,或是有分隔島,我不可能還會故意去騎上去,殺人犯都會考量其動機予以判輕或判重,我相信有故意騎到禁行車道上的騎士、也有不小心也不會影響交通的情況下騎到禁行機車道上的騎士,我不用讀警校、考國考,都知道前面的要優先取締。

當然很無數台北路段上,有些機車就是大剌剌停在人行道上或沒有停車格內的馬路,而終年不會被開單,而有些路段警察就是會拿放大鏡取締;有無數時刻,前方汽車突然變換車道逼近根本沒打方向燈,或是紅線上停了數輛汽車嚴重到會影響交通,例如南京東路挖捷運那等等,就是不見領我們納稅錢的交通警察前來"疏導交通",這是他們最大的責任,不是嗎?

當然也有很有許許多多的好警察,所以我說台北市交通警察的長官都不會被叫去拉正嗎? 台北的立委、民代太忙了,根本無暇去管這類沒有議題的小事? 獎勵制度上是不是跟其他縣市有差異? 不是基本薪資,而是業績制度?

當兵時如果上面甚麼長的想紅,該單位底下的阿兵哥就比其他同是服兵役的人倒楣。

講了那麼多好樣跟這篇也沒直接關聯,下次等完全綠燈在走囉!
godworld wrote:
可見01也是很多警察...(恕刪)


錯,這裡都是無聊的鄉民...
樓主一定是瑪莉賽車玩太多了,我記得好像第二個燈亮起來到第三個燈之間按加速,會有turbo哦,一定是這個原因
樓主這樣算還好的了
弟有一次加班加太晚
累了,想早點回家休息
在南勢角某個路口跟另一台機車並行搶了黃燈
警察在50公尺遠的地方冒了出來
另一台不甩他,我停了下來
他竟然說我闖紅燈.....硬說我闖紅燈......就是要開我闖紅燈......
時速40每秒移動11公尺.....
夜間你在50公尺遠的地方單人執勤還躲在車後能這麼的肯定......擺明就是缺業績
好言好語低姿態的跟他說,完全不甩我
問他說:兩台機車並行過那紅綠燈的怎麼他就不算闖紅燈
他竟然還回答我:他跑了你要我怎麼追?
還直接跟我說,你可以去申訴阿
唉.....市井小民又能如何
當下就跟他說趕快開一開我要回家睡覺了@@
申訴還要舉證自己沒闖紅燈,怎麼舉證.....?為何不是警察需舉證取締?

事後有一次跟一個比較年輕一點的警察聊天
他說,這種有秒差爭議的通常他都不會攔
不過他們部份同仁的確會有點執法過度
畢竟業績壓力真的是存在的.......

機車騎在禁行機車道的他也都會看狀況,很多地方真的是規劃不良
他也說他自己騎車也會騎快車道,因為有些地方真的很危險,命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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