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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停在人行道機車格裡離開原來要用牽的??????

怎麼還會有人認為機車可以騎上騎下或是說騎在人行道

最早以前光華商場那抓得最兇

每次去光華商場 都是用牽的上下人行道
旁邊用騎的似乎都會散發出疑惑的眼神


i511 wrote:
昨天我也在世貿二館對面松廉路被開單,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

印象中那兒有郵局,騎機車經過旁邊臺北市信義區公所行政中心(全名好像是?)
看到裡頭有好多機車和白色的停車格
下意識就轉進去要停車了
比起在中山北路上班的人行道
那兒倒沒那麼像是「人行道」吶!
而且腳在地下墊啊墊的算是哪門子的「行駛」
被開單的當下當然是氣呼呼地離開


你可以看一下那條馬路整條都是紅線 , 是不是停了一堆汽車 ,
我是從沒在那邊被開過單 , 不過每次在那看到有警察對騎上人行道找車位的機車開單 ,
我都會去問警察為什麼眼前一堆紅線停車都不抓 ,
一條馬路汽車就占據一半的道路 , 這種有立即影響交通的不先管管 ,
為什麼要先對機車騎士開單 !!
問完後會有幾種答覆 : (以下都是我的親身經歷)

1). 警員 : 我開完這些就去開那邊 !
問題是機車一輛輛等著開單 (還排隊呢) , 所以警員根本沒時間去對紅線違停的汽車開單
2). 警員 : 請你打 110 , 我正在忙 !
我打了 110 後 , 警員來了 , 結果是勸導那些違停的車輛離開 ,
我 : 為什麼這些違停紅線是勸導 , 機車就直接開單 ,
警員 : 這是我們的裁量權
3). 警員去對汽車開單 , 運將開始耍賴不簽名 , 警員苦苦哀求運將快點簽名 , 牽托了快 30 分鐘還沒解決 ,
我也懶得再看下去了 ,
等我運動回來 , 汽車依然停滿滿 !!

所以我每次經過那邊 , 都會打 110 叫警員來趕車 , 看他們要放縱汽車違停到什麼時候 !!
只是..以上的情況 , 讓我覺得 , 機車騎士就是比汽車駕駛活該吧 , 誰叫你騎機車 !!
liubibop wrote:
你可以看一下那條馬路...(恕刪)

對阿

機車騎上人行道要開單

汽車開上人行道不用開單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對阿

機車騎上人行道要開單

汽車開上人行道不用開單


真的嗎?那汽車開上人行道被開單可以找你幫忙付罰款嗎?
bis0815 wrote:
真的嗎?那汽車開上人...(恕刪)

你去看賣2手車的,或是很多住戶一樓拿來當車庫的,他們的車都是用推的推進裡面的嘛?
當你看到警察時,最好先停看聽一下他們再幹什麼,這是比較安全的方法保障你的財產。
tansywen wrote:
你去看賣2手車的,或...(恕刪)


修機車的在人行道試騎,或是騎到自家一樓,也有被開單的嗎
好奇的問一下...
我知道有賣車的把車停在人行道上被開單...
ObiwanKing wrote:
我們都知道 機車本來就不可以行駛在人行道上

那政府 為甚麼要在人行道劃分機車停車格?
...(恕刪)

本來祇是看看文章而已,看到這裡忍不住上來砲一下.為什麼要劃機車停車格?這個還需要問,給你方便讓你有地方停車.不然通通不要劃好了,看你停哪裡.亂停被吊走或是開違規停車罰單更多錢.有停車位可以停就要感恩知足了,下車來牽一下會少一塊肉.不要搞到以後人行道上都不能劃機車停車格,大家機車沒地方停,再來抱怨.
騎公路車可以跑比較快比較遠,錢也會流失很快離你更遠.

怎麼會有這種問題出現
人行道的機車格難道一定要騎上去嗎?

這個問題跟另外一件事很雷同

既然台灣最高速限就是高速公路110公里
那幹麻生產錶速超過110公里的車呢
全部鎖在110公里以下就好了

Wizard-Merlin wrote:
本來祇是看看文章而已,看到這裡忍不住上來砲一下.為什麼要劃機車停車格?這個還需要問,給你方便讓你有地方停車.不然通通不要劃好了,看你停哪裡...(恕刪)


你這個問題問的好, 但也請捫心自問一下, 為什麼機車停車格要畫在人行道上呢?
不畫在人行道上就通通不要畫嗎? 這樣的說法未免太偏激.

事實上路邊的汽車停車格有畫在人行道上嗎?
還不是路邊畫個框框給車停, 許多機車停車格也是這樣.
我之前的文章內容有提到凹字形的停車規劃, 有大大回文說那是浪費空間的規畫,
但至少是個方向, 機車停車也不用上人行道, 也不用到通通都不要畫的地步.
而且實際上台北許多路段不也是這樣規劃設計?

我只是想表達政府的設施規劃不要隱藏陷阱和衝突讓那些投機的員警見獵心喜的鑽漏洞開單,
被罰的人除了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下次小心外, 大家可以討論整件事情的前後因果關係和癥結點.

不要這麼的逆來順受, 有點反省和思考能力.
愈來愈多的人討論出共識和方法, 也許那天被上面的政府看到, 以後的規畫有所改進也不一定,
誰知道會怎樣?
快速道路的路權還不是重機的前輩們努力爭取來的, 人民也是有影響力.

我相信好的規劃設計和法規是能討論出來, 而不是一味的把責任丟給當政者.
對了, 我想起來讓我最生氣的就是有投機行為的警察(不是全部喔!), 就是想噓他們.
該是換用腳踏車環島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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