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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友站 人肉搜索啟動 4569-ER公然侮辱救護車,並蓄意煞車,患者RIP


perfectkiller wrote:
這也是為什麼在美國如...(恕刪)


沒錯,罰重一點才有用,檔一次罰個十萬,看看還有誰敢檔救護車

EricLee7481 wrote:
沒錯,罰重一點才有用...(恕刪)

那你一定不知道法律只能罰黨救護車600~1800...........................
公堂之上不得提老木!!!
連最紅的社群網站都已經公佈該車主資料了

不用讓他身體受到折磨了

精神折磨應該夠他受的了 一輩子好不了
吳名氏 wrote:
那你一定不知道法律只能罰黨救護車600~1800...


強烈建議以後改成鞭刑600~1800下,另避免昏厥或死亡無法享受而強制分期付款。
惡劣的人渣,替他的父母感到羞恥...
(干ˋ)憂鬱症咧~~~真是xxxx(過度骯髒所以消音),這是三小啊~~~不是很囂張對救護車比中指嘛?怎麼被人家逮到之後就又說自己是有病了?為什麼不乾脆說你不是人咧?你行為不是只有比動物還低等的生物才會做的嗎?叫你畜牲還汙辱到了那些動物咧~我咧xxx(過度骯髒所以消音),有病為什麼早早就出來澄清咧~~還得要等到被別人逮到就說自己有病,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極度骯髒所以消音),真希望下回再見你上新聞,不過下一回你是躺在救護車裡的~~~~~沒關係嘛~~你家有錢是吧~~希望從現在起你最好是能夠平平安安的度過你的餘生~~~~~~老天爺希望您會好好給他照顧啊~~~
看來這位仁兄的教育是完全失敗了,禮讓救護車是種基本行為,聽到救護車的嗚笛聲就要讓路,看來要給他個教訓才對,舉頭三尺有神明,相信他會得到應該的懲罰。

吳名氏 wrote:
那你一定不知道法律只...(恕刪)


是沒錯 可是 他比中指 又被PO上新聞 就屬公然侮辱罪

在無車的狀況下緊急煞車 而且還隨意變換車道 就犯了公共危險罪

現在需要釐清的是 耽誤了一分鐘 是否構成殺人罪

畢竟之前是沒行車紀錄器 所以往往這條罪都是只罰個600~1200塊而已(因為對方會說沒證據啊)

現在是被拍下來 PO上網(罪證確鑿) 這就很難定奪了!! 只看法官大人肯不肯給全民一個交代了!!

isdera wrote:
你講那甚麼話!?大家...(恕刪)


有些人就是喜歡來亂一下....

別理他了...

繼續把這篇推上天~~
警察單位跟政府機關
該是你們出來治理了吧
不然以後這種事情一定會再度發生的
因為就是有很多"賤"民
會自認這樣很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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