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h201308 wrote:
你這張如果在台中市第二分局絕對不會成案,
因為不知道車內有沒有人!!!!!!!!!!!!!
依照某些沒肩膀的條子的標準,最好貼著玻璃往內拍,座椅都要拍的清清楚楚。
我連二張時間間隔1分30秒,左右照後鏡收起的照片,
有人都可以睜眼說瞎話了。
鬼島果然特別,
不知道你是臨時還是長時間,所以沒事,
不知道你是搶劫還是偷竊,所以無罪??
不知道你是故意還是無心,所以無罪??
執法者竟然可以這樣耶,
有這種不為民眾著想的警察,當然也就會有侏儸紀法官。...(恕刪)
很正常阿
因為他就算這樣刁難你
他也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一樣月領六七萬
沒人可奈他何阿
所以
他想不想整你
純粹都是看他心情爽
要不要開單
都是他說了算
如果連署長跟總統都治不了他
那就是無敵呀
好險我不住那邊
還好雙北市55條違規臨停都會開單啦
以後去台中那個轄區
我車子的隔熱紙還蠻黑的就是直接併排停車買伴手禮就好囉
方便透露一下那邊轄區是哪些路嗎?
謝謝囉
A辣愛怕跑 wrote:
想在這裡請教樓主或是各位前輩
自己騎.開車 錄影
駕駛狀態中 錄到 違停
但是是因為在駕駛行進中.無法拍攝到駕駛座內部
該輛違停車.外觀是照後鏡摺起來的狀態(用屁股想也知是駕駛已離開座位)
想請問各位前輩
錄到這種情形去檢舉
違停(或臨停)成案機率高不高
有人成功過嗎 有人被退件過嗎
甚至說 承辦員警不開違停
而是開 處罰條例16條1巷2款 : 未使用照後鏡
有這樣的情形嗎?
請各位不吝分享
...(恕刪)
A大
要聽答案嗎
"不高"
會被退件
後照鏡折起來
並不代表停止中
也是很多三寶沒後照鏡騎車開車的阿
要檢舉55條違規臨停
還是用影片證明他靜止不動就好了
後照鏡收折並不能當作停車的佐證
拍到機車沒後照鏡行駛中
我是送監理所或公路總局
汽車後照鏡折起來行駛中
我就沒送過了
但是我想警察不會幫你開16條1項2款未使用照後鏡的
你大可放120個心
因為他並沒有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變更增減原有規格以致影響行車安全
他只是沒有打開而已
承辦員警表示他說了算
大概就這樣囉
內文搜尋

島是允許車窗隔熱紙污七媽黑.照後鏡摺疊起來.隨興停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