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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搶劫

我想樓主想表達的是 如下圖
不好意思,小弟用小畫家畫的...


當紅燈亮時,車子需要停在停止線之前

在(車子1)的時候,或許那邊有紅綠燈,或許沒有(閃黃燈)

可是在認知上,大家認為停(車子2)位子時,那就沒有所謂的闖紅燈

而照片,有所謂樓主講的"借位" ,造成看起來真的像闖紅燈


如果真的這樣子闖紅燈可以成立,那可能以後很多路口都以無限上綱了
利用拍攝角度的視覺差,就可以開出一張闖紅燈單了

不知道樓主是不是主要表達這樣

小弟也只是單看圖來猜測,如果真的如此,我看以後要很小心了,要防有心人士拍攝
因為就我自己常開的一些路段就有類似路口 , 一條橫向小路,立閃黃燈
可是前面二十公尺有紅綠燈,通常都會溜過閃黃燈路口,然後停在前面有紅綠燈路口....
frankwu5333 wrote:
在講什麼啊~~我有說...(恕刪)


程序正義!笑死人了,錯在先還談程序正義?

法律的目的是在規範人的生活行為,如果為了逃避法律規範,說難聽一點,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能力,再嚴格的法律,您都可以找出漏洞。

您活著是為了找法律漏洞還是守法安全回家?

不用說我嘴臭,很多人一定跟我一樣想法,你晚七天回家沒人會攔你,闖紅燈害到別人,您就罪該萬死。

在您想到程序正義的同時,或許您違規的事情已經害了無辜的人性命,請仔細想想那個為重。

cwt1015 wrote:

當紅燈亮時,車子需要停在停止線之前

在(車子1)的時候,或許那邊有紅綠燈,或許沒有(閃黃燈)

可是在認知上,大家認為停(車子2)位子時,那就沒有所謂的闖紅燈

而照片,有所謂樓主講的"借位" ,造成看起來真的像闖紅燈

我想樓主想表達的是 ...(恕刪)


不太可能
當圖一的的時候
車主的左前輪還壓在直行的箭頭上
顯見當時他還在停止線的後方
而此時紅燈已亮起

圖二很明顯是他正通過路口的情形

我想其實有一個可能
車主應該是要搶黃燈
加速前進
不料已經轉變為紅燈了
又不願緊急煞車
所以就被拍了

voskhod wrote:
不太可能
當圖一的的時候
車主的左前輪還壓在直行的箭頭上
顯見當時他還在停止線的後方
而此時紅燈已亮起

圖二很明顯是他正通過路口的情形

我想其實有一個可能
車主應該是要搶黃燈
加速前進
不料已經轉變為紅燈了
又不願緊急煞車
所以就被拍了

所以警察會看你有沒有要停第一條或是第二條
你沒有停車的跡象就開單了~

警察都是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這是一個警察的部落格 ( http://www.wretch.cc/blog/dybill7846/10255456&page=2 ) ,
裡面有一段話我覺得很有見解:

在這邊我要說重一點的話:「法律不是這位民眾訂的,不能接受也是理所當然」

但你不能接受法律規定並不代表你可以不遵守法律,

因為法律具有強制力,法律保護的是大多數守法民眾的權利,

如果人民可以用「我不能接受這個法律規定」作為不守法的理由,那豈不天下大亂?!

人常常自以為正確是因為人往往只想到自己,卻忽略了大眾的權益。


今天如果這個案例是因為道路設計不良 , 造成停止線設計讓人無法辨識 , 而此事件的車輛未繼續向前行進 ,
因超線被開罰單 , 我想這就會有爭議 !

而今天這個案例看來 , 明知燈號已變成紅燈了 , 車輛繼續向前行進 , 那試問其他綠燈行的車輛該是禮讓你 ,
還是閃過你 ? 造成事故追究起來會是誰的責任 ?

難道台灣的用路人要養成明明是綠燈了 , 卻得還是提心吊膽 , 時時刻刻注意闖紅燈的車輛 ?

請記得 , 法律是用來保護大部份守法人的權益 !


不懂請你不要上來po好不好
裁罰標準1800~5400元
但其中又分機器腳踏車1800元
汽車 2700元
依照車輛種類不同有不同的裁罰標準
再者,罰多少不是警察決定,是監理單位決定
f千萬不要以管窺天,當井底之蛙,查清楚在上網
不然會被笑
看起來很像是闖紅燈的樣子

申訴結果再看看吧


不過小弟我個人沒辦法接受闖紅燈這種違規

因為我就被超速+闖紅燈的計程車撞過
還給我肇事逃逸...
總之腿是斷了...
交流可以彼此學習 也是增進功力的好方法
闖紅燈 : 機車-1800 / 自小客-2700 / 大客貨-5400, 並不是按c.c.數在裁罰
(建議你去郵局索取一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免費的, 請隨身攜帶查閱)
違規嘛~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照片都貼了, 闖紅燈, 跨越雙白實線, 敢做不敢當?!
要不要把小雞雞切了~多給的....................

如果條杯杯有看到這一篇
請再補上一筆"跨越雙白實線"舉發
旁邊那台機車

是不是也闖了紅燈了?
我也蠻想看看申訴的結果如何
各位鄉民是不是柯南,其實倒是無所謂
至於有沒有闖紅燈(或是搶黃燈),當事人心中應該最清楚
不過,警察似乎可再補開一張"跨越雙實白線",至少這個非常明顯
也不會有什麼爭議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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