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d1210 wrote:
很多人還是不明白其中發生的淺在原因,導致駕駛與行人都忽略淺在的危險性,因而導致意外不斷發生~~
對這種情況其實有個簡單方法可以避免,也就是行人號誌與車輛號誌分流
簡單的說設個行人通行鈕解決所有潛在的問題
公車不用到斑馬線還在停一下,也不用指差確認,以上都是脫褲子放屁的動作
行人不會因為帝王條款慢慢走還被撞,汽機車也不用慢慢等行人三三兩兩通過,耽誤通行時間
簡單嗎? 簡單
政府為什麼不做? 基於基層警政有肇事KPI績效的原因,好像一定會慢慢來
不然改了這個,警政單位就還會找其他項目來做KP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