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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車禍影片彙整後猜測事情經過(根本是蓄意謀殺)

的駕駛好像叫余文正

用104姓名學免費查就好啦,幹嘛猜來猜去?

天格/人格/地格 吉凶 說明
金木水
819 凶多於吉 頗有一時之成就而博得名利,但因成功運被壓制,不能有所伸張發展,恐易再陷落流亡、失敗、逆境、流浪或遭電擊所傷、武器殺傷,甚至變為短壽或染有難治之頑疾,尤其防車禍。【凶多於吉】
hch2006

大同公司高層主管退休

2025-05-21 14:59
m1110308 wrote:
的駕駛好像叫余文正用104...(恕刪)


水很深…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7723947.A.90F.html
余男是蓄意殺人,他大腳油門在追殺前方的女騎士,因為該女騎士在左轉車道上停在余男前面,導致余男沒辦法180度迴轉回家。在左轉燈亮起後惡魔第一次轉彎時不小心擦撞安全島,他生氣了。可看到他倒車用力的撞了後車,可明顯看出他的殺意已經產生,所以隨即大腳油門去追殺這個女騎士。跟原本他要開的方向都不同了,他本來要180度回轉,變成往左前方去追殺人了
沒辦法啊,在台灣殺人工具只要是交通工具都只是過失致死而已,懂得都懂~
早就對台灣的法官沒期待,一切會依肇事者的筆錄為裁判依據,肇事者一切推給年紀大、機件故障、身體突然不舒服、忘記了、、、

不要忘了,大家沒搞清楚的法律基礎,台灣的刑事法律是保障加害人的人權,並非保障受害人,這是我們人民想要的?(雖然遇到事情大家都很氣憤,如此案)或許不是人民想要的,但在政治上有權力的人,長期影響這樣的思維,因為這樣才能算是「民主國家」,法官也秉持這樣的思維,因為這樣才能顯現普羅大眾的無知,所以詐騙者無罪、歹徒敢對幹警察⋯⋯因為歹人知道,做了壞事,有法律保障,做壞事的成本遠比利益為低,所以社會案件或詐騙打殺案件,只會增多不會減少


這案倒楣的是受害人,還有一堆高齡的人,在還沒釐清楚真相,交通部就先修規定修理高齡駕駛人,好像台灣的車禍絕大多數都是高齡的人?

這案只能給受害者家屬誠摯的表達請節哀
任何家庭碰到這樣的事,都會讓人身心如刀割,請節哀
alanc2 wrote:
三峽車禍影片彙整後猜測事情經過...

肇事老人在前面某路口等紅燈要左轉,這時前面一個女騎士稍微擋在他前面也在等紅燈,等綠燈亮時他左轉輪子擦到中央分隔島,後退又撞到他後面的車,此時情緒失控大暴走,認為都是那位機車女騎士的錯害他車禍,開始左轉沿路狂飆要追撞那個女騎士,然後就在女騎士停在肇事路口紅燈等一群學生過班馬路時,這時這個情緒失控的老人終於追到目標就油門狂踩要把女騎士撞死洩憤,還多害兩個女學生陪葬...

結論是這根本是蓄意謀殺的人渣一個,麻煩法官直接判死刑可以嗎


個人覺得這推測合情合理~

問題是很難舉證證明~
yenchunwang1427

刑事或許可能輕判但民事鉅額賠償應該跑不了,但如果此人名下財產所剩無幾,那也沒用。求償對象是不可能擴及家屬的。

2025-05-21 16:15
Shuuta

你這個不是舉證說明啦;而且刑事法除非有利於行為人,不然不能類推適用的~[這我不行][幫不了你][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5-05-2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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