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you wrote:桃園一名男子早上要騎...(恕刪) 各人造業各人擔,樓上的人群起叫好也都沒錯,若是遇到偏激的人,直接把鄰居的大門焊死,或是放火燒掉,或是對鄰居的汽車剪煞車管,輪胎螺絲卸光,那也都是因果循環罷了。
路跑一哥 wrote:法律有問題應該是去督促那些放著都不管的立法者吧?用違法的行為對抗違法,受傷的還不是自己? 板上都嘛只是嘴巴講講要他們真的去做, 他們才不傻就像死刑一般人都不知道當死刑執行的法警壓力有多大只會死刑死刑的喊, 反正開槍處理犯人的不是自己要他們去幹劊子手還真的不敢劊子手很缺人, 殺一個死刑犯可以領三千現在應該有36個死刑定讞待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