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luba wrote:
這種超法是真的不應該...(恕刪)
是沒關係啊.
只是強調.譴責的是人.不是車.
這不是版上再三強調的嗎??
違規跟路權是沒關係的.
bebe123 wrote:
在這裡認真 那你就輸了(恕刪)
烏梅綠茶不加糖 wrote:
只是強調.譴責的是人.不是車.(恕刪)
烏梅綠茶不加糖 wrote:
譴責行為.非關車種.(恕刪)
bebe123 wrote:
假設 開車的人有100萬
那重機騎士 也許只有幾千最多5萬
又假設 台灣人愛用放大鏡看人的佔百分之一
那 開車愛用放大鏡看人的人有大概1萬人
那重機 騎士愛用放大鏡看人的人有大概幾十到五百個
....(恕刪)
stevelee1203 wrote:
相反的你開車都很守法. 騎車一樣也會守法.
ballcat wrote:
肇事逃逸-中壢新民市場前(請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