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K Club outstanding wrote:國道1號北向約70公...(恕刪) 雖然車主想團滅很不應該不過這故事告訴我們電動車起火幾乎來不及救還好有那位超勇敢的先生不然就團滅了所以社區停車場不可以停電動車我覺得完全贊同
我個人多次從五楊下來,經過那裡,定速105,有用ACC和車道置中,也有人工駕駛,每次經過那裡,都覺得那地方設計很有問題,路況不熟的多少會反應不及,現在又多了一個往楊梅的出口,有時還會排隊,下五楊之前就要減速,不然有些人真的會反應不及。昨天事故是因為電動車,很多人趁機討論,其實之前已經發生幾次死傷事件,只是不是電動車,沒啥人趁機討論。https://www.google.com/amp/s/today.line.me/tw/v2/amp/article/j7MzD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