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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走一半變燈號,被機車衝撞,頭部撞地倒下不起

看影片行人闖紅燈據然沒有用跑的
還用走的
真的是活該
機車真倒楣
綠燈方的路權,始至它向的人車離開路口。

綠燈方的路權,始至它向的人車離開路口。

綠燈方的路權,始至它向的人車離開路口。

..........很重要,一定要說三次!
..........頭鐵的,可以去碰碰試試!!
..........當然,馬路中有行人停等區的除外!!!

如:
1.張三於綠燈亮過路口,此路口無斑馬線,數百公尺內亦無斑馬線...等,行人穿越馬路的設施,但張三是個瘸子,他走進路口1/3時,燈號雖轉變為紅燈,此時路權還是張三的,它向綠燈方的路權,要等張三離開後生效。
2.常見綠燈方已進入路口的左轉車,有時需等到紅燈的瞬間,才能利用空檔左轉,甚至還會拖到它向綠燈後,才有機會左轉,此時路權還是左轉車的,而綠燈方需待此左轉車,離開路口路權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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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馬線上行人,路權最大法源由來?
最簡單案例解釋:
張小妹是個瞎子,她只要用拐杖依導盲磚指引,靠近/站上斑馬線時,無視當時燈號為何,所有車輛都必須禮讓,所以於歐美有些國家,行人只要靠近斑馬線,車輛就必須停讓,不停~罰單等懲罰很重的!
明知不可為,還為之!! 是有那麼急著去投胎嗎? 分隔島不會多站一下,等下一個綠燈? 真的是害人又害己。
肇事機車視線被拍攝車擋住了
看不到皇帝
不過同車道從右側超車本來就有錯
兩肇都是勇者
一燈殺二士?
什麼時候才能學會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行人過馬路都有秒數,明明快到了那麼大的路口還要衝
晚上有時視線不好就撞上去了
機車騎士應該賠大了,人員受傷的醫療、復健等等,可能十萬左右跑不掉,希望騎士保險能足額負擔。
我是不敢這樣過馬路啦⋯
行人方向會先變紅燈然後有幾秒的緩衝行車方向才變綠燈。這行車方向已經綠燈好幾秒了才看到行人衝過來,根本是直接闖紅燈不是走一半變紅燈。
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有提到行人專用號誌的規定:
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
這個規定很少人知道,我也是幾天前看新聞才知道有這條,若衝到對向變紅燈則視為闖紅燈。如果剛好遇到認真的警察是可以開罰單的。
hjfrank

那位阿姨就是沒耐心等下一次的綠燈嘛,所以,直接闖過去。

2025-01-18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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