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年交通死亡人數3千多人,不爭的事實,如何改善,難道政府部門不用負最大責任嗎?不重視人命就是最大問題!有心一定可以做好!所有交通政策通盤檢討,別的國家做的到,可以借鏡的地方好好學嘛,不要推給人民自生自滅,政府也要負起管理教育人民尤其是刁民的責任啊!該管就管,不要縱容刁民在路上橫行、危害無辜的人,這不是政府機關的責任?難道是善良小老百性的責任?媽的,大家都不希望有一天自己守法還被撞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