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實名制 -- 一堆檢舉魔人 只敢躲起來偷拍 -- 又喜歡放上抖音 分享他的成果民眾 本來就無權 --警察有權 但是開單 要秀名子 秀 警號 單位檢舉民眾 實名制 秀名子 秀個資有問題才方便找的到人 上法院也比較方便隱私權 ? 科技執法 偷拍 怎麼不說隱私權 ?個人意見 請勿噴
要是檢舉達人說法說得通,怎搞這麼麻煩!【直接取消掉機車停等區】,以後機車都直接把自己當成單一車輛塞車也是直直停著不鑽,要不是有機車停等區,我還懶得鑽呢! 改天大家筆直停靠都不鑽也不變換車道就都不打燈,管你車陣塞多長。 現在是要打多少方向燈才能進機車停等區?故意刻意把機車停等區的易達性麻煩化而已,檢舉魔說什麼替天行道,胡扯什麼呢!愛走極端,另一個極端等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