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做對自己有利益的事,這是你可以選擇的,尤其是那些出社會不久的人,既然舉了人權大旗,就不要抱怨低薪了。回到正題,合法上路當然沒問題,外勞騎車開車的重點是車禍當下要處理,事後要負責,這是每個台灣人都必須要教育外勞的事情。另外對借車或讓逃逸外勞開車的人必須要重懲,逃逸外勞開車等同危害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我不反對他們騎車開車但是前提是合法因為在鄉下時常看到暴改的電動機車跑來跑去不能說沒有台灣人但外勞居多他媽的警察眼睛都瞎了嗎不是說電動機車也要納入管理阿管理在哪裡一堆沒戴安全帽的,鄉下這邊警察當作沒看見管區還打招呼聊天哩是啦村長里長也沒戴啦他媽的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