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檢舉人的心態?

hiller wrote:
我贊成檢舉,任意違反法規大家都可以檢舉,但前題是必須公布檢舉人姓名地址。如果有人問為何要公佈姓名地址? 你不是為對方好你怕甚麼? 被撿舉人感激你都來不及了。千萬不要怕被檢舉人報復啊,想想你是為大家好,為了公義你怕甚麼? 你坦蕩蕩呢。如果真的遇到瘋子,他一定會被法律制裁的你怕甚麼? 你永遠都坦蕩蕩。

還沒開始檢舉就要先實名登記了,你真的不用擔心欸
kahnmao wrote:

現代就是

互相檢舉

你被檢舉 你就去檢舉別人

一產生行車糾紛,錄影 試圖走在法律界線邊緣激怒對方動手或動口

提告民事在賺一筆 發財買房退休 就靠告了


祥和的社會已經不存在 各位不要再心存幻想了

鬥爭才是唯一出路




開放檢舉的始作俑者是誰? 中華民國政府

以前國共內戰互相安插間碟打小報告的習慣,延續到現在變成這樣

政府造成人民之間互相不信任,鬥來鬥去

加上罰單的KPI值計入地方政府的收入,政府爽收罰單

連警察也可以分紅

整個設計是十分的荒謬好笑


何必這樣做呢????

社會和諧不是很重要嗎?


Harvey norman wrote:
開放檢舉的始作俑者是誰? 中華民國政府

你真的不怕被「中華民國」憲兵隊抓走耶~
檢舉人的心態?
這是我夢到的,你可以參考一下。

1. 本身沒什麼經濟,一年賺不了多少錢
2. 生活過得不太好
3. 單身 or 母胎單身
4. 時間非常多
5. 沒有小孩
6. 事事不順利
7. 容貌(面相)欠佳

我也遇過檢舉,
其實我覺得,被檢舉的話,
如果警察判定確實違規,也沒關係,
要知道能用錢解決的事都是小事。

如果遇到一次詐騙,
你就不會覺得那些罰單小錢是錢了。

如果你想氣死檢舉達人,就努力賺更多錢,
繼續違規,然後再去付罰鍰那些小錢即可。

共勉之。
樓主講的不完全對

有些檢舉人並不開車或騎車
rockliang wrote:
想好好學習檢舉人是如何遵守交通規則,有錯?

只是請樓主貼上違規照片
好分辨罰單是不是被陷害的???
跟有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沒有直接關係
我以為考到駕照以後就了解交通規則
有能力可以遵守交通規則了
如果沒有能力遵守交通規則的話
要找檢舉人學習是很好的求知精神
或者坐爸媽的車出門
看爸媽怎麼開車
一定可以學習遵守交通規則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