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還真的有不少人信以為真喔🤣看起來就是發洩情緒而已整個流程唯一能做的就是行車記錄器影片保留超過三個月以上,然後對時間地點回去找看檢舉人的影像就這樣,除非對方喪心病狂每兩個小時那樣檢舉,不然其實繳罰單比較省事…
jason001007 wrote:找出來違規就能撤單嗎...(恕刪) 我高興延遲繳,900元太看不起人了,我7-11愛心捐錢筒都捐千元鈔的,我就是要累積到緊蹦再繳,今天只是要懲罰那種亂檢舉的魔人,沒有別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