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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未禮讓行人罰單

lim5464 wrote:
"路權"就是我在紅燈...(恕刪)


你試試看花一小時通過路口啊,
是誰在詭辯?
回到條文所寫的內容 , 先不提交通部強調的三個斑馬線紋 ,
行人闖紅燈也要讓等主要產生爭議的點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
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重點就在於這個 暫停 的動作 ,

也就是車輛如果有停下來的動作 ,
就還有資格提申訴 , 會不會過是另一回事
但如果沒有 暫停 的動作,那基本上就是罰定了
-------------
然後加上闖紅燈 ,以及距離斑馬線三個白紋的距離規範 ,
就出現現在更多的爭議 ,
像是行人只要站在斑馬線上 , 站在中間 即使沒有要通過 ,
沒有停車 並且確認行人沒有要通過 , 就會被罰 ,
汽車通過怕會被拍 ,急停怕會被追撞

以及行人站在斑馬線上聊天,拍照等問題
哇靠 這個科技執法也太麻煩了吧,直接拿行車紀錄器去投訴看看吧
我想像當事人停下來讓他的結果:行人猶豫了一下,往前行走,就在走過車頭後,被外線道被遮住視線疾馳而過的車,撞個正著!
九毛
a110110112

要精采,還要加上行人被撞後,彈撞至停讓車輛,行人身亡,停讓車輛駕駛,依過失致死移送.

2023-07-23 6:16
去申訴吧, 電腦會分土豆, 但不會判斷路人動態就一律認定是車輛的錯



howsonhappy wrote:
最近未禮讓行人的新規...(恕刪)
過不去就不要走
硬要走就快速通過丫
也不是很長的斑馬線
到底有多北懶才可以讓自己卡在安全島上玩手機?

我只能說車主真的雖到抱
是不是執法者的頭腦有問題?

明明未禮讓行人的罰鍰是1200-6000元

直接罰最高的理由是什麼?

自由心證嗎?

該駕駛是累犯?

還是罰最高,開單獎金越高呢?

這種政府真的讓人無言
jerry_liu426

按照法條的寫法,真的看不出什麼二輪1200,四輪6000的規定

2023-07-23 8:11
夢遠

因為法條沒有修,是修正裁罰基準表,直接把四輪拉到6000,二輪一年內第二次才是6000

2023-07-23 22:32
禮讓行人是必須的
即使是話題已經如此延燒
路上還是會遇到很多不禮讓行人的惡劣駕駛人
甚至新聞還是偶爾會聽到有人在斑馬線綠燈過馬路被撞死
但這個狀況真的是矯枉過正
該取締的不抓
這種極端的例子卻拿來衝業績當話題
看來行人還是要自求多福了
完全支持行人路權最大,但是車輛行徑方向是綠燈,

這罰單的確有爭議!
memo7803

而且行人看似在等車道紅燈,沒有要通過的意思.

2023-07-23 9:13
明年選舉要好好用選票教訓,交通配套看不到,要錢動作倒是挺快的

這種的要是沒裝行車記錄器,100%就自己吞下去了,建議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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