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iel Wen wrote:
無關路怒症還是讓一下怎樣的,憑甚麼對方為了自己方便而違規,反而是守法的人應該要讓?
任何的交通管理或管制措施出現,
目的都是為了「減少交織衝突」。
我認為所有合格的駕駛都要有這基本認知。
誰才能管,或誰沒權利管?是文明社會訂的法律~
但維護整體用路安全是駕駛的義務與責任,應該要在法律之上!
遇到有些人的作為無論是故意、霸道、自私,或是無知...
應該是訴諸法律途徑來化解,但絕對不能私自去作出不安全的行為!!
如果你覺得你是對的,那跟違法的人玩黑羊白羊遊戲更沒比較高尚~
不聽保全指揮,硬要繞,差點撞上聽從保全指揮的住戶
針對違法保全可以事後報警,
但當下樓主2個選擇,讓一下是安全的,繞過去是衝突的~
很明顯樓主的選擇,忘記把安全放在眼裡。
gray48816 wrote:
不聽保全指揮,硬要繞,差點撞上聽從保全指揮的住戶
1.保全本來就沒有權力指揮,為什麼我跟住戶要聽他的?
(住戶只是看 有保全幫他攔車,他就可以放心 看都沒看就 直直開出來而已 根本無指揮可言)
2.保全只是面向我張開手在路邊攔車,根本沒有指揮住戶駛出,住戶為什麼可以看都沒看就開出來?
3.轉彎處,我彎過去才看到他,我反應已很快繞過他,他都不覺得他自己再轉彎處攔車危險嗎?
4.轉彎處看到人,可以選擇煞車或是繞過人,但剎車可能煞不住撞到阿;繞過人路夠寬我認為距離夠阿
該單車道夠寬也不會有讓速不讓道的問題存在阿,我選擇繞過人有比較危險嗎? 我選擇剎車真的比較安全嗎?
講真的,你不是處在我的當下,你怎麼判定哪個安全?
[可以參考下圖, 真的是轉彎處+旁邊有路樹 遮擋視線]
5.雖然差點碰到,但我還是選擇默默離開,完全沒有跟保全或是住戶起衝突
我的重點:
1.保全不能違法攔車
2.住戶從停車場出來,方向跟車道垂直,就是剪線,本應看清楚沒有任何車輛通行,才能駛出
不是 有保全在旁邊攔車,就可以很放心不用看就出來吧;講真的,這次如果住戶撞到我,肯定他賠面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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