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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母女遭撞一死一傷 交長愧疚抱歉:全台立即推行人專用時相

交通部長也認同A柱理論?
肇事者不減速、不確認行人、轉彎切西瓜,才是問題的主因。
這位部長真是交通的亂源。
肇事者律師可以主張,道路設計才是肇因,交通部長的發言可以佐證,因此駕駛無罪。
turocker2009 wrote:
https://udn...(恕刪)


總是到了真的出事或是出人命的時候,才知道要做些處置,但會不會做、是不是能做到好,真的希望不是只是做戲而已
大家都知道安全重要
但道路設計上,還要考量交通效率

若每個路口都設行人專用時相,肯定會對車流效率產生影響

行人在人行道有路權,但仍要小心不長眼的駕駛人,走在路上不能太相信別人,還是需有防衛觀念
鬼島守法觀念奇差無比,不管是行人 機車 房車 大貨車都一樣,民族習性差勁
kaoru4f

百年來的傳統,又被洋鬼子褒說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看來還是會繼續如此。[台灣No.1]

2023-05-11 6:11
jacky320

kaoru4f惡習已經根深蒂固,短時間也無法改變,政策又亂七八糟 朝令夕改,鬼島真是太貼切了

2023-05-11 6:18
哎... 這就是坐辦公室吹冷氣想出來的辦法... 台灣巷道紅綠燈多 ,如果每個路口都導入,可以想像的是到處大塞車..搶燈的狀況,反而更危險。
現在右轉禮讓行人,有時只見一部公車再加上兩部小車過,後面車就過不了,全部大排長龍...塞啊! 所以很多車子與機車也開始鑽進小巷避開塞車,巷道內本來就很少有行人道,現在車子變多,行人反而更危險了... 有時巷道也會塞車,很扯吧!
大約一兩年前,我用右手牽著我4歲的小女兒走斑馬線過馬路,左前方一輛機車從對向快速左轉,從我前方不到30公分的地方穿越,我雖然有注意到這輛機車會左轉、並要從我前方穿越(從我的左手邊穿越道右手邊),但這輛機車並未注意到被我遮住的右後方還有一個小女孩,女兒還小也不懂得注意看路況,還在持續地往前走,雖然我判斷(機車駕駛也應該這樣判斷)機車不會撞到我,但極可能會擦撞到女兒,冒著女兒可能手臂會被我拉傷或拉斷的風險,我單手將女兒往後拉起,女兒大概騰空了50公分,其他路人看到這一幕也都尖叫起來。我雖然憤怒,但機車早已遠去...

很多人應該和我一樣,是汽車、機車駕駛,也是行人。最近政府推的行人路權優先政策,雖然立意良好但有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增加肇事

網路上已有很多外國影片(似乎是俄國),在沒有紅綠燈的地方有一處行人優先的斑馬線,可能某車正要經過時看到有行人而緊急剎車,後面的車可能沒料到第一輛會緊急剎車而從後方撞上第一輛車,而台灣其實這類的事故都有發生。

第二個問題:駕駛專注程度

駕駛在轉彎通過那個路口不過短短1~2秒鐘的時間,但在過路口前的一瞬間就要判斷可能有以下情況:
1. 路口有沒有人
2. 路口有人,但路口的人只是站著等待同另一向的紅綠燈
3. 路口的人疑似有要過馬路,但還沒有要過
4. 路口的人確實有要過馬路,但還沒有要過
5. 路口的人確實有要過馬路,也已經開始要過
6. 路口的人確實有要過馬路,也已經開始要過,但可能停下腳步或要指示車輛先過

在此同時,駕駛還要觀察:
1. 號誌是否已經轉換
2. (左轉時)對向有無來車,或者對向車輛的車速
3. 後方車輛有無可能因為跟車過近或反應不及而撞上

我是一個開車很專注的駕駛,個人認為駕駛能力應該在平均水準以上,但我發現當我自己是汽車或機車駕駛時,我不見得能再分心判斷所有路人的狀況,雖然說我是一定會禮讓行人先行的,但我也承認我曾不只一次因為不小心而沒有禮讓行人,原因就是短時間內有太多資訊要處理,我並沒有辦法分心去注意到路口所有行人的所有動態。

第三個問題:讓民眾用生命捍衛行人路權?

即便行人有優先路權,但行人卻要冒生命危險去行使行人的優先權,無論是人VS汽車或機車,行人都是非死即傷。我用安全帽來比喻,為了騎士的安全所以政府強制規定要戴安全帽,這樣的強制行為已經超越了人民選擇不戴安全帽的意願,同樣的為什麼不能為了保護行人而強制一些保護措施呢?


現在政府改為行人專用時相,個人認為這樣很好,可以避免掉上述的三個問題,但就是慢了些....
多出三分之一通勤時間
多出三分之一油秏
市區多出三分之一房價
郊區少三分之一房價
微笑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turocker2009 wrote:
https://udn...(恕刪)

腦袋壞了?大塞車怎麼解決?!
一堆人說有行人專用時相會造成塞車,其實完全相反。
現在沒有人車分離時相,造成轉彎車要等人慢慢走,
一個綠燈沒轉幾台車才會造成塞車。
要知道,有行人專用時相就會有車子的專用時相。
在專用時相下開車絕對比較有效率。
這交通部長的格局未免也太容易受風向影響,與其把錢丟入這無解的深淵,倒還不如降低關稅減輕民眾買車負擔,所有車子都標配自動煞停功能不更實際,以後沒有標配自動煞停一律禁止販售,窮人不要開車改搭公共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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