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snake2010 wrote:沒辦法阻止檢舉魔人亂象了嗎? 罰單附上檢舉人, 姓名, 地址, 電話, 照片, 身高, 體重, 血型, 家親眷屬一干人等資料....。方便受檢人, 登門致謝。禮品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 否則需向執法單位報備。
tourcura wrote:逆向超車‧巷弄內照樣飆高速‧還有整排停紅磚道的‧...(恕刪) 台灣交通真的很像東南亞任意亂停方便是方便但我在想大家是不分貧富一起生活在這種亂糟糟的地方耶,都不覺得這樣過日子有什麼不好?